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是自治区首家按照司法改革模式设立的法院,也是内蒙古首家经最高法院批准的跨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法院,于2017年9月21日挂牌成立,2018年1月2日正式受理案件。康巴什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的工作要求,在建院伊始就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全院整体工作紧密结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和加强民族团结的固本之举,强化机制保障、探索创新举措,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民族团结,不断探索培根铸魂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载体,在全院筑牢了思想上同频共振、同心共进的大团结理念。民族团结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及各民族群众的广泛认可,2019年,我院被授予鄂尔多斯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一、建机制,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凝聚力和向心力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保障民族地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诉讼权利。让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构建涵盖“8大改革板块+39项改革重点+115项改革举措”的司法改革框架,进行全流程、全方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打造新时代基层法院司改样本。让特色司法品牌深入人心。以改革创新精神持续拓展深化司法品牌建设,聚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打造“司法改革、集中管辖、精准执行、优质诉服、先锋党建、品质文化、智慧康法”七大品牌。让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章可循。制定出台《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在内的50余项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二、强队伍,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基础
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法院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努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作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在组建领导班子时,积极争取将民族干部吸纳进党组,环节干部中,民族干部的配备比例也达到26.7%。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良好局面。安排领导班子每年赴城川民族干部学院接受民族团结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分批赴城川民族干部学院轮训,接受思想洗礼,重温红色历史,感悟革命精神。考录、补充干警时优先考虑精通多民族语言文字人员,形成少数民族干警与汉族干警团结友爱、同舟共济的良好氛围。
民族团结
三、抓党建,发挥党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引领作用
筑牢基层党组织堡垒,开创“党建+民族团结”事业新局面,着力将党组织建设成为代表各民族群众意志、服务各民族群众需求的主心骨。利用周五例会时间,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把各族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凝聚各民族大团结的思想共识,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开展党员“三亮六比五评”“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创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模式,以“弘扬民族精神,凝结康法力量”为主题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彰显党建品牌“软实力”,把发挥党的先进性同弘扬民族精神结合起来,转化为积极进取的不竭动力,荣获2018年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
弘扬民族精神
四、惠民生,坚持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特色司法服务
准确把握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立足民族自治地方审判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新建法院优势,率先一步到位搭建起一站式、高品质的诉服新模式和丰富快捷、协调联动的多元解纷新途径,积极打造特色民族审判业务模式。建立特色蒙元文化调解机制。按照“一中心两工作室”运行模式,依托院内诉调对接中心,分设高乐其诉调对接工作室(“高乐其”为蒙语公平公正之意)、哈巴格希诉调对接工作室,选派善于联系群众、熟悉民族政策、有一定法律知识的群众和律师作为特邀调解员,尽力弥合民族矛盾,力促案结事了人和。自2019年10月中旬至今,特邀调解员共参与调解案件500余件,调解涉少数民族案件30余件。
完善双语诉讼服务体系。谋划民族特色诉讼服务整体格局,打造智能化双语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推进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垮域立案等智慧法院系统的应用,减轻了各民族群众的诉累和负担。设立蒙汉双语服务岗,配备双语导诉机,编写16类蒙汉双语诉讼指引手册,提供21种常用蒙文文书模板,在院徽、指示牌、宣传标语等处均使体现蒙元文化元素。建设蒙元文化调解室,构建双语法律援助机制,加大对困难民族群众的法律援助和救助力度,为各民族当事人提供均等化诉讼服务,用司法温度温暖各民族同胞。诉讼服务中心荣获“青年文明号”称号,两个“一站式”工作经验先后被最高法院官微、《人民法院报》等报道,评估指标和建设成果均居全区、全市前列。
五、抓审判,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贯穿审执全程
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018年1月2日—2020年5月31日,妥善审执各类案件5624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康法行”巡回审判品牌。推行行政诉讼诉前调解、简案快审机制等4项改革,探索构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行政争议调处点+行政巡回审判工作室”的行政审判大格局。法官们背着法徽、带着法槌,深入农牧民家中就地调解、就地开庭,以案件现场审判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法治公开课,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试点工作被评为2019年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2018年度市委政府“五位一体”综合考核创新奖。
打造特色“双语审判团队”。建院初始即设立3个以蒙古族法官名字命名的法官工作室,实行“三审合一”双语审判模式。委派双语法官至国家双语法官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学习,做到双语调解、双语诉讼和制作蒙文裁判文书,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截至2020年5月31日,共受理蒙古语诉讼案件29件,其中民事案件13件,行政案件16件;共结案21件,民事案件13件,行政案件结案8件,结案率72.41%。保证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中少数民族比例,选任的77位人民陪审员中,有9名蒙古族、2名满族,11名特邀调解员中1名为蒙古族,有效发挥少数民族陪审员熟悉民俗、沟通民意的作用。
六、兴文化,坚持加强和提升民族文化认同感
树立“创品牌法院、做品质法官”的文化建设理念,将民族文化作为组织活动的载体,构建各民族干警共同的精神家园。把普法宣传作为民族团结的桥梁纽带。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小康学蒙语”栏目,到2020年5月31日共推送260期每日一句蒙古语,提高其他民族干警学习使用蒙古语言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让新媒体平台成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最大增量。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开展“法律六进”,举办“法官妈妈进校园”专题讲座,到学校、社区、企业开展多形式普法活动。利用“法院开放日”邀请各民族青少年走进法院,观摩蒙语模拟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庭庄严,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少数民族群众依法治国的观念,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在审判执行楼内建成民族团结教育长廊,积极构建“法治宣传阵地”,让法治理念、民族团结和谐思想潜移默化深入人心。我院荣获2018年康巴什区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
把素质提升作为民族团结的凝聚力量。以“素质提升年”活动为依托,为各族干警举办多场文艺汇演,组建“康法先锋”合唱团,代表鄂尔多斯法院参加全区法院系统文艺汇演,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举行“民族团结共奋进、携手共圆法治梦”系列活动,并隆重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警。在常态化组织开展“晨读一刻”,员额法官共同打造“法官课堂”,每月设定主题诗会、慰问活动、文体活动等2个类型多样、题材丰富的集体活动,蒙古族干警和汉族干警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欣赏,形成对少数民族文化以及中华文化认同的良好氛围。2019年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康巴什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
下一步,康巴什区法院将继续把审判执行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有效载体,完善“三审合一”双语审判模式改革,探索建立双语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二是把司法为民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暖心工程,以各民族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为导向,完善两个“一站式”建设,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民族团结助力、为公平正义加速。三是把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生力军。注重培养少数民族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增进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了解和信任,积极投身于维护民族团结工作中。
古老山川,正在新时代奋楫劈浪;法治新城,正在新征程奋力启航。康巴什区法院汇聚起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强大力量,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以民族团结工作带动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稳步推进,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法治进程中绚丽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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