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东莞石龙镇华南花园一男子跳楼,砸中取件的中通快递员张某龙身亡。坠楼者并非小区住户,是跟随住户进的小区,而快递员孩子才两岁,为养家很能吃苦,事发当天比别家快递员来得都早。

11月14日,中通快递回应称,11月6日,不幸事件发生后,中通东莞管理中心成立工作组,第一时间向家属表达中通会承担相应责任的态度,并提供了经济补助。

此后几天,快递员所在的中通东莞石龙网点一直与家属保持沟通,商讨善后事宜,网点提出给予90万元抚恤金的方案,后在家属要求下增加至120万元,目前仍在协商中。

但是据死者张某龙其妻介绍,事发后,中通快递不承认丈夫是中通快递的员工,也未按照“工伤”来协调赔偿,中通说,中通快递石龙分部不属于中通,而最初中通石龙分部的老板还出面,后来联系不到了。
其实,有一个行业内的潜规则,那就是很多快递公司为节省用工成本,根本不与快递员签劳动合同,只是劳务用工,很多年轻的快递员为了生计,也都不计较,但是,一旦出现疾病、死亡,就很难享受到有利的社会保障。

快递员劳动关系管理一直存在灰色地带,希望此事能促使快递公司和快递员形成正常劳动关系,不过那样快递公司的用工成本就会加大,最终或者是派到物流成本里,或者是因此会有多家快递公司被淘汰掉。

其实,坠楼者砸死无辜人的事件不算少,比如2019年四川眉山男子侯某坠楼,砸中同住该小区的正在楼下遛弯的祖孙俩,三人均不幸身亡。

虽然都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但飞来横祸总是让人措手不及。看来以后不光要注意前后左右,还要注意高空威胁,免得真出了啥事,太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