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暖气还没等来,北京通州区京贸国际公馆的业主却等来了法院的传票,北京北燃通州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暖方)把京贸国际公馆的业主(以下简称:业主方)全起诉了!因供暖方说实际增加了供暖面积,虽然没在合同里,但事实增加了供暖面积,所以在交供暖费时要业主方多交10平米左右的供暖费,业主方认为:从入住到现在合同没变过,房子没变过,怎么就突然说要多出来10平米的面积呢?拒绝缴纳,为此都被起诉!
供暖方:
1、业主改造了房子,所以我们之前签的合同不算了;
2、我实际多给你供暖了,你要按建筑面积实际缴纳供暖费;
3、我不用去各家核实,我从其他渠道可以知道你们改了供暖面积;
4、我不用跟每家重新签订合同,我事实提供了服务,你们就要进行缴费,不缴费我就告你们;
5、签合同时,我没发现你们面积不对,后面才发现,所以才要你们补缴;
业主方:
1、我在入住前供暖合同就签了,上面有供暖面积,我就要按合同执行缴费;
2、一个小区的业主怎么能自己改造楼房?楼房建好建筑面积不可能改,也确实没改!
3、2016年入住,2016年,2017年按供暖合同缴费都没问题,2018年开始怎么就要多交10平米,怎么面积就多出来了,供暖公司怎么就不执行合同了?
4、供暖公司也没到各家核实面积,面积怎么就多出来了?
5、在买房时,开发商说有10平米的赠送面积,但赠送面积是在签供暖协议时已经存在,为什么说后面发现?
在这个案子中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错误?
1、供暖公司为什么在2016年签合同时会写错面积?
供暖方为什么没核实实际供暖面积就与业主签了错误面积的合同?这一错还就是2年!
2、业主方收到的法院传票,传票上基本信息基本都是错误的!
业主的名字或业主的性别及业主的年龄都是错误的,为什么法院传票会这么多的错误!
供暖是公共服务,人家供了,业主就应该交钱,但为什么没在2016年直接签好供暖面积协议?开发商为什么要有赠送面积?供暖公司为什么没有通过与业主或其他供暖组织协商而就直接起诉?供暖公司态度为什么会如此强硬?这里面的玄机等待法院判决!
对此,北青社区报通州版记者采访了北京燃气公司:
北燃通州供热:小区8900多平米赠送面积,致公司每年损失26万余元
为何购房前两年按房本登记面积收取供暖费,2018年开始却突然要收取赠送面积的供暖费?
记者联系北京北燃通州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燃通州供热),对方表示,业主刚入住时,北燃通州供热入驻到京贸现场与业主签署供暖合同及收2016—2017年的供暖费用,由于当时京贸业主尚未取得房屋证明,只有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及京贸物业提供的入住流程单作为签署供暖合同的支持文件,购房合同及入住通知单中未体现房屋产权外的其他面积。2018年前后经过一段时期的入户维修维护等工作,发现京贸业主的房屋中存在除房屋产权外的其他面积,且此面积有供暖设置,需要缴纳供暖费用。由此才贴出需要缴纳除房体面积外的赠送面积供暖费的通知。
北燃通州供热表示,2018年供暖季至2019年供暖季期间,在与业主多次协商无果后,决定起诉未足额缴纳供暖费的个别业主,且胜诉。业主曾申诉,但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判。
经测算,京贸一期商品房共1036户,目前已经入住840户,其他房屋暂未售罄,赠送面积达8900多平方米,且8900多平方米内都有供暖设备,按照每平米30元供暖费计算,实际致使北燃通州供热每年损失26万余元。
北燃通州供热和业主是一个服务和被服务的身份。北燃通州供热确实是对该部分面积房间提供了供暖服务的事实,业主也已经享受到了该部分面积的供暖服务而获益的事实。北燃通州供热作为一家国有企业,这两年在部分业主未交费的情况下依然保质保量地提供了供暖服务,今年还提前到11月4日提前试供暖,本供暖季期间也会一直对京贸业主提供保质保量的供暖服务。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