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清朝耕地面积的扩大,农业的恢复和发展,人口的增长,人丁税也随之增多,国家收入就很快地增长起来。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康熙帝看到了国家财政收入有了
赢余
,就考虑到是否可以不再增收人口税的问题。于是宣布人口税只收到1711年(康熙五十年)的数额为止,自1711年以后,无论增加多少人口都不再征税,这就是所谓“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从此,人口税冻结了。但国家财政收入并不因此减少,而人民的负担却可以减轻。

这个办法意图很好,但是执行时有很多困难。因为人口税既然冻结了,此后出生的人口不再征税,而死亡了的人口税应该由谁来抵补呢?于是后来又想了一个新办法,决定不再按人口征税,将应征人口税额,分摊在土地税内按亩合并征收。

在1716年,广东首先将人口税归入土地税里征收,农民很满意,中央和许多省都感到这个办法好,于是就陆续实行。1723年先在河北,其后是山东,1724年在福建,都先后实行。1726年以后,又有许多省份实行。从1727年到1729年陆续通行到全国。这就是所谓摊丁入亩,又称丁随地起。1729年全国差不多普遍实行了,只有山西一省直到1745年(乾隆十年)才彻底实行,是全国最晚实行的。贵州究竟是在哪一年实行的,记载尚不一致。

这一制度的实行,使人口税永远在中国绝迹了。摊丁入亩是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发展来的,它是在清初生产恢复发展、人口增长、国家收入增多的基础上采取的有重大意义的措施,不是凭空想搞出来的。在摊丁入亩以前,赋役制不是公平合理的: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广大劳动人民所受的损失很大,而地主的人口税支出较少。因为丁税只有成丁才抽
,地主家里壮丁应纳税额和土地收入比较起来是很有限的;而农民只靠壮丁劳动,如果交不出丁税就必须服役,家里生活就没有着落了。加之,服役一二天,路上来回就得很多天,时间、精力、财力都有很大耗损。所以老百姓对徭役感到是一个严重残酷的负担。中国过去有赋有役,赋是有限度的,有一定规定;徭役扰民则比赋厉害得多,甚至可以破家,给劳动人民带来的痛苦比赋更加残酷。所以农民痛心疾首,屡起反对。

清朝早有人主张改革丁税,但是总没有改成功。到了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实行以后,丁税有了固定数额,才给摊丁入亩创造条件,迫使统治者感到不这样改就有很多麻烦,不能不改了。

清代把赋税叫作地丁钱粮,地是指土地税,丁是指人口税。地丁合在一起按土地征收,使国家收入得到了保证,同时人民的痛苦也减轻了一些。地主负担虽然增加了,但也很少很少,每田赋银一两不过只加银二钱多一点,即只增加了百分之二十。而且,一般农民应交的田赋达到一两的很少,地主每两加二钱银子是不算一回事的。

摊丁入亩的结果使人身依附关系也减轻了,人民可以自由活动了,不会因出门后的徭役而使家里遭到迫害;不移动的人口也不再因为交不上丁税而被迫服役了,劳动积极性因之提高了很多。所以在清朝的整个制度中,这是一个重要的有进步意义的措施。

摊丁入亩既是1716年首先在广东实行的,为什么我们又把它的开始算在1723年呢?因为广东只是试行,正式成为法律是1723年从河北开始的(真正开始实行已经到了1724年),所以,我们把这一年作为摊丁入亩的开始。

“摊丁入亩”造就繁盛

一、“摊丁入亩”以后,中国经济又有进一步的发展,最突出的反映是人口的增加。进入清代后期当乾隆十五年(1750年)时,乾隆发现人口册子上数目比康熙时几乎增加了十多倍,他曾指出:人口像这样增长下去,将来怎么办?当然,他并不知道人口的增长究竟出于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人的作用。他的人口论是从1710年康熙的意见来的,还在英人马尔萨斯(1766—1834年)之前。后来洪亮吉的说法又是根据乾隆的。我们现在分析,当时人口增长的原因很多,主要是和实施“摊丁入亩”有关系。明朝调查户口以丁为主,服徭役的人才登记。老百姓为了逃避徭役,常常隐匿人丁不报。例如,一家有五个壮丁已经及龄,可能只报一两个人。在少数民族地区中,只登户数,不登人口。这些制度,清初一直沿袭。“摊丁入亩”以后,人丁税不抽了,劳役负担也免除了,老百姓用不着再隐匿人口了,加之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儿童出生率有了增加;因此人口迅速增长,使“摊丁入亩”以后和以前相差十几倍之多。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耕种面积增加了。在康熙初,耕种面积只有五百三十多万顷。以后逐步增加。到了乾隆初,增加到了七百万顷。乾隆中叶以后还有增加。顷乾隆中叶以后,因新垦地少了,不再统计它的增长数字。

三、手工业技术又有提高。清代中期,手工业分工的发展,人民技艺的精进,都大有提高,与过去不同。乾隆时期,还出现手工业中的混合制造,即合制品。如做瓷器,先用金属做成轮廓,即所谓铜限,然后再加上瓷土烧成。同样,也可做成银限瓷器。漆器也可以做成各种式样,有“木胎”“脱胎”“铜胎”等。瓷器的式样、质地、颜色、花彩品种特别多,技术比过去有很大的进步,具有它的时代特点。瓷器上面的绘画,过去只有青花、三彩,清初出现了五彩,色泽鲜艳。这种绘画先用颜色画在瓷坯上,然后再烧,这是很高的技巧。画的时候是红色,烧出来以后不一定是红色,入窑前的颜色很鲜明,出窑时的颜色就不一样。画家的技艺,就在于能够事先调好颜色的浓淡多少,使它烧出来以后,色泽鲜明,恰到好处。过去瓷器上的画面是平的,清初出现了粉彩。这种瓷器的花纹是凸出来的,有立体感。这是在瓷坯上绘制花纹以前,在颜料中拌上厚厚的粉末,然后绘画入窑,花纹自然突出来了。此外还有珐琅彩。这些都是乾隆时瓷器已经达到了的水平。当然,手工业方面也还有它的局限性,如官手工业与家庭手工业发展不平衡,提高与普及、艺术欣赏与实用没有统一等,这里就不多谈了。

四、国家的收入和储备有了增长。在一般的情况下,清代的全国收入每年最多约四千八百多万银两,支出最多约有三千四百多万银两。从清初到鸦片战争前大致差不多在这个数字上下。收支相抵还有一千四百多万上下银两的节余可用于临时支出。当时国家最大的收入是地丁税。其次是地丁附加税,即所谓耗羡,是用以抵补交粮时的雀鼠损耗的。再其次就是盐税、关税。收入中的大项目就是这四项。一般说,地丁约三千万两,耗羡约三百万两,盐税约五百七十多万两,关税约五百四十多万两,加上其他收入总计约四千八百多万两。

支出也有四大项:兵饷、俸廉(即官俸与养廉。清代文武官员的俸银。俸米标准较低。初期官吏多数贪污,雍正时,在官俸外加以津贴,作额外补助,使官吏不要去贪污,所以叫作养廉银)、治河费、驿站费(交通费用)。清代全国各地通道,都铺有石筑驿路,又称官道。在重要的地方还设有驿站,备有房间、马匹,设官管理,以备投递文书的差役和客人投宿与使用,还有驿夫。这是明清两代交通的枢纽。驿站费就是为了养路和支出这一项费用的。

总计支出部分,兵饷约一千七百万两,俸廉约五百四十三万两,治河费约三百八十万两,驿站费约六百万两。加上其他支出,共约三千四百多万两。

以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为例,这一年收入共四千三百五十九万两,支出共三千一百七十七万两,尚存一千一百八十二万两。所以清代历年或多或少都有储存,每年至少总在五百多万两。乾隆末年支出加了兵费二百多万两,每年至少还盈余二百多万两。

清代极盛时库存年年增加。据记载,1709年(康熙四十八年)库存有五千万两,1728年(雍正六年)库存有六千万两,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有七千万两,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有六千多万两。库存达到六七千万两,几乎相当于一年半以上的总收入,可见当时国家的财政是相当富裕的。

【摘自:《清史简述》 著/郑天挺 北京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