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何晟 通讯员 李潇鹏

又到了一年里秋收秋种的重要时期,在这个收获的季节,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烧草土灰的现象日益频发。这些行为看似省了力气,但是带来的问题你了解吗?

11月14日16时20分,富阳消防银湖中队队员在巡逻中发现银湖街道大树下村村民苏某某于竹园里露天焚烧落叶。现场浓烟滚滚,消防队员上前劝阻无果后拨打“110”,联系公安联合执法。

民警到达现场,苏某某仍不配合调查并辱骂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苏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

自11月13日起,富阳区大气办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城管局组建“露天秸秆、垃圾禁烧”联合督查组,开展督查巡查,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动员村、社区网格员队伍积极开展巡查,重点巡查高速公路、320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两侧以及富春江两岸、集镇建成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周边区域,确保在发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时,能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到位。

截至11月15日,督查组共出动140人次,督查巡查高铁、高速、国道、省道和富春江沿线和乡镇街道集镇周边区域露天焚烧,共发现露天焚烧23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11月13日13时30分,督察组在富阳区环山乡中埠村陈家畈自然村发现村民陈某某在农田中焚烧秸秆,现场浓烟滚滚,污染环境,影响周边道路交通视线。现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扑灭火苗,开展宣传教育,并由区城管局做好调查询问笔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500元罚款。

11月13日13时40分,督查组在富阳区富春街道杨清庙村牌楼自然村发现村民钱某某在农田中焚烧秸秆,农田中铺满干燥秸秆,焚烧黑烟较大。现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扑灭火苗,开展宣传教育,并由区城管局做好调查询问笔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500元罚款。

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相当于日均浓度的五级水平。秸秆焚烧,也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山林附近,一旦引发大火,后果将不堪设想。公路沿线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会降低能见度,还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