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平文广旅(2020)92号文件、《关于开展2020年汝州市4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由报工作的通知》汝旅(2020)45号文件,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定党组研究”等相关程序。拟确定我市2家景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