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元帝纪》中写道:“安土重迁,黎民之性。”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对自己的土地充满了眷恋,人们一般是不愿意离开自己居住、生活的地方的。对于老年人而言尤其如此,土地不仅仅是建筑房屋的基础,也寄托了人们的深厚感情。然而,对于来自北京密云的一位老奶奶来说,情况尤其糟糕。
8 5岁高龄的李奶奶,在青年时代接受过浓厚的爱国主义教育。在2013年,怀着报效祖国的热情,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她和许多当地村民一样,热火朝天地开展养殖业,并且取得了养殖专业的合作社执照。抱着对未来的美好愿景和对政府部门的信任,李奶奶全身心地投入了养殖产业的发展,期待生活水平的改变和提高。
然而,现实的问题却给了李奶奶一场晴天霹雳。在李奶奶全身心开办养殖业,力图为家庭增加收入,减轻负担时,2015年6月镇政府要求李奶奶拆除养殖场。因为李奶奶没有“土地使用证”,所以养殖场很快被拆除,老人家心里有苦难言。到了11月份,京沈高铁将焦家村纳入土地征收范围,其中就包括李奶奶家的养殖场。在同样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其他2户养殖户甚至是临时建筑的户主都通过了审核,获得了相应的赔偿,唯独李奶奶未收到分文赔偿。
“同样是养殖合作社成员,政府修地建高铁,其他人都有补偿,唯独我们家没有,这不公平。”李奶奶说。养殖场凝聚着李奶奶这几年的全部心血,是老人家对生活的最大盼头。现在的养殖场被拆了,自己没有收到任何赔偿,李奶奶感到难以接受。
这几年经济快速发展,得益于中国的基建速度。党和国家为了方便人民群众的生活,在基建
方面下足了心血和成本,在主要地区都连接了铁路网和高铁网。我们平时说,人们应该“舍小家为大家”,李奶奶不是“钉子户”,也没有违抗拆迁。为何在自己的养殖场被拆之后,没有收到过任何赔偿呢?
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可知,由于城乡规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划定禁止养殖区或污染严重对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环境进行整治等因素,需要畜禽养殖场所关闭或搬迁,导致养殖场经营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对经营者予以补偿。
既然李奶奶因为没有“土地使用证”而未收到赔偿,那么为何其他同样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人人热却收到了赔偿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赔偿的标准难道不是统一的吗?同样开展了养殖业,同样被拆迁的情况下,赔偿的标准却不一致,多则几千万少则没有任何补偿,李奶奶感到十分难以理解。“难道因为我们不是关系户?”李奶奶发出质疑。
拆迁补偿事关民生,事关法律的公平,事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李奶奶希望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复,我们也期待的此事得到一个妥善、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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