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巨鹿县公安局巨鹿镇派出所在日常排查走访中接到群众举报称:新河县某饭店存在卖淫嫖娼行为。经请示邢台市公安局后,市局指定巨鹿县公安局对此案进行管辖。在县局党委安排部署下,巨鹿镇派出所经过昼夜蹲守、暗访侦查,发现该卖淫嫖娼窝点十分隐蔽,并且涉案人员众多,涉案场所出入口多达6个,抓捕难度较大。

经过连续7个昼夜的蹲守,办案民警掌握了涉案人员、涉案场所的基本情况,收网时机已完全成熟。11月11日20时许,巨鹿镇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共出动警力40余名,从6个出入口同时出击,一举将卖淫窝点内7名违法人员抓获(贺某某,男,68岁,新河县人;李某某,男,53岁,新河县人;李某某,女,52岁,新河县人;吕某某,女,49岁,湖北省人;姚某某,女,55岁,安徽省人;常某某,男,62岁,新河县人;郑某某,男,45岁,巨鹿县人)。

经讯问,贺某某等7人对其参与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巨鹿县公安局依法将涉嫌容留卖淫的贺某某、李某某(男)刑事拘留,对从事卖淫活动的李某某、吕某某、姚某某作出治安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对实施嫖娼的常某某、郑某某作出治安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