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拥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古国,在中国慢慢历史长河中,从最早的夏朝建立到最后一个大清王朝的灭亡,有这样一位角色是万人之上,他便是一国之主,中央集权的统治者,中国的皇帝。作为一国之主的一言一行都是受到许多人所注视的,皇上所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关系到国家的下一步走向,甚至一个决定就可以改变一个王朝未来的命运,那么这样一位集所有权利于一身的人物又要受到谁的监督呢?基本每朝每代都有间接或直接向皇帝提出建议的机构,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君主在一些重要的决策上发生错误,本文介绍明朝的言官制度所折射出历史感悟,到今天对我们现代生活的影响。

一、 当世之鉴,阐述明朝言官制度

言官制度是我国古代社会存在的一种沿用很久的政治制度,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一种监察制度,所谓的言官制度指向负责对君主言论和事情中存在的过失进行直言规谏,促使君主进行改正,这类称为谏官,另一类人负责听皇帝的旨意监察各级官吏犯下的过失,促使官吏改正自己的过错称为监官,这两类人合称台谏。

谏官的最早设立是周代,到秦汉时也是谏官之设,但是并没有专门的谏官机构,春秋战国时直接设立了谏官去监督君王的言行,到了宋代也非常重视谏官,宋代专门设置了谏院并且设置谏官六人以用于纠正皇帝所说的错误言论。由于皇帝中央集权制的日益强化,谏官的言论会影响到皇帝的威信,统治者又不想在历史上留下自己不好的一些传言,谏官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小,自元朝以后,谏官制度形同虚设最后甚至遭到了废止,而监官制度却一直存在,并且秉承着言官的优良传统,肩负了谏官的作用和职责对君王起到一种监督的作用,到了明代,这种现象变得尤为的明显。

明代末设有谏官,谏官分为三类,分别是补阙、拾遗、谏议大夫。但是由于监官体系过于完善,主要分为两大块构成,分别是六科给事中和都察院御史,一般是由两百人左右构成。在1373年明洪武六年设立六科给事中分为六科:吏、户、礼、兵、刑、工,共由58人组成,不过每个朝代根据自己的需求也会进行增减。在六科给事中里除了都给事中为正七品,其余皆为从七品。在这个独立的机构里的官员虽然级别比较低,但是没有上级衙门可以给予约束,这样就可以有效的行使自己的监察职责。在1382年洪武十五年御史隶属都察院改御史台为都察院,是明代当时最高的监察机关。

“都御史职掌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十三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官;对大臣和百官的违法乱纪、因缘干进、结党营私行为进行监察和弹劾”

由于需要监察任务繁重和开展工作都十分的复杂,都察院下面总共设有十三道都察御史,总人数达到了110人,加上南京都察院中的三十余名御史,共140余人。在众多十三道监察御史中有少部分官员被朝廷赋予“巡按”之名,负责监察十三布政司。他们的权利大过于十三道监察御史,可越过皇上直接处理被巡查部门的一些小事,甚至对除皇帝以外所有的官员都有弹劾的权利,这些人掌握了各地官员们的命门所在,即使言官的官位不高,但是权势之大也令正五品的知府有所害怕。

二、 言官当道,监察之路的独有特性

1.权利风云的弹劾

在上文中提到的六科给事中和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权利大到可以弹劾除皇上以外的任何官员。严嵩作为明朝著名的权臣曾在明朝专政长达20年之久,可以说是明朝呼风唤雨的一位大人物。但是这样一位大人物在言官不屈不挠的对他进行弹劾和对抗中,悲惨返乡,回乡两年后的严嵩最终病死家中且无棺木下葬。

还有这样一位言官,他在位期间弹劾了二十几位三品以上的高官(相当于省级干部),另外还有侯爵一人,伯爵两人。他就是欧阳一敬,欧阳一敬在1559年进士,没多久就被选拔到了中央担任刑科给事中,此人不畏惧权贵势力,大胆上书,弹劾各种官员,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弹劾内阁首辅高拱,为明朝繁荣做出巨大的贡献。

由此可以看出明朝的言官虽然官位比较低,但却是一个独立没有上级机关的机构,他们所拥有的权利可以说是让许多人感到畏惧。

2. 监察专一且普遍

言官制度中设立的六科给事中是权责明了,专业对口监督,属于一种专一性的监督形式,而都察院御史是对全国官吏和一般性的机构进监督,属于一种普遍性的监督形式。事实上,六科给事中不仅可以对自己权责范围内的官员进行一种监督,对朝廷的其他官员也同样起到了一种监督做用,这和都察院御史所做的工作类似,也是一种普遍性的监督方式。各个言官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官员起到监督作用,同时工作又是自由的,可以监督和纠察任何官员和事物。所以明朝的言官既有专业的分工,又不受限制,可以相互约束,相互弹劾。在洪武间,陈泰作为六科给事中便弹劾了都察院左佥,这就跨越了六科给事中的权利对都察院中的官员进行了弹劾。

3.无惧皇威下的思想根基

明朝的言官由于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对于自己名节的重视甚至超过了自己的生命,正是由于这种思想,言官对皇帝的监察似乎以一种特殊形式进行着,体现在不惜与皇帝冲突也要提出自己内心的想法,宁可惹怒皇上葬送自己的生命,也不会向君主屈服。这是由于在中国古代的意识形态中分为三层,第一层是君主的专制制度,第二层是儒家思想的意识,第三层是农业经济体系。

儒家思想之所以如此根生蒂固是因为从汉武帝所提出的“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默认成为每朝每代的一个官方思想。但是这种儒家思想又和君主的专制思想有本质上的冲突,儒家思想的本质是最后建立一个“大同社会”,君主的思想确是巩固自己的统治。在明朝的言官信仰心中的儒家思想,所以当言官与君王发生意识冲突时变得非常的激烈,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所发生的碰撞,明朝言官往往在起冲突时就已经做好为自己言论做好牺牲的一个准备,这也是明朝言官优势不畏惧君王专制而重视自己名节一个根本原因,某种程度上来看,明显是思想浸渍的结果。

三、 言官制度的历史启示录

明朝在设立监察机构的时候并没有设立谏官,而是只设立了监官,所以从明朝的制度上就没有将皇帝当成监管的一部分,这从某种意义上加强了中央集权,使皇帝的黄权泛滥,从而达到了一个君主集权高度集中的状态。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在法律面前无论你是君王还是平民都应该一律平等,君王做错了事情也要同平民的法律一样受到相同的惩罚,但是能做到这样的君王可以说是少之又少。只要将在顶层的统治者纳入制度监督里,让制度在全国上下人人平等,才能使一个朝代更好的发展下去。这对于我们今天的启示是我们应该设立一个拥有独立地位的监察机构,去更好的发挥都察作用。

在上文中提到的明代言官在统治者偏离儒道思想的时候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挺身而出,这对我们现当代的检察机关做出了一个很好的榜样。我们当今社会的监察理念就是“以人为本”。当实施重大条例和国家做重大改革的时候都要考虑人民的利益。检查者在履行监察义务的时候要站在人民的角度上去考虑事情事情,敢于与违背人民利益的行为去作斗争。一个王朝的命运大部分是掌握在统治者的手中,明代的言官制度是不成熟的监察制度,这个制度直接掠过了广大的人民群众,导致最后的结果无法达到最好,这对现当代监察制度有这样一个启示,可以引入人民群众的力量,对政府的官员实行明主监督。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中国作为一个拥有几千年年历史的文化大国,我们应该记住历史再去反思历史,这才能让中国优秀的历史文化得以延续下去。古人留给我们的是丰富的实践精神,这需要我们继续的去探索下去。以明朝言官制度的一个例子让各位看到历史上的经验教训。

参考文献:《明 史·职官志二》

《史记·商君列传》

《明史·卷一》

《明朝那些事》

《明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