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

出行方便、运输成本低

深受大家喜爱

但有的驾驶人却抱侥幸心理

不顾危险

违规载货、非法改装

甚至无证驾驶、无号牌行车

各种违法行为层出不穷

这就不对了

这不

蜀黍近日就查处了一辆

严重超载的三轮车

小小的“身体”

装的货却堪比货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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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长、超高、超宽运输,如此装货太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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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长、超高、超宽运输,如此装货太危险!

11月11日10时许,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在北园路与蒙山大道交会路口执勤时,看见不远处有一辆三轮车,车上的货物垒起来有四五米高,看起来摇摇欲坠,很是危险。民警立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该车辆足足装载了四五十件货物,两端仅用绳子简单固定。箱子一旦散落,很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经查,该车驾驶人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又未挂牌办证。当民警问起驾驶人装载货物一件多重时,其辩解道:“箱子里面都是不锈钢的物品,像泡沫一样轻,没多重……”。这辆三轮车拉载的货物比小货车还多,不得不说这位驾驶人的心可真大呀!民警现场向驾驶人讲解了货物超长、超高、超宽运输的危害性及严重性,并责令某把货物卸下,另行找车分次运走,及时消除一起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暂扣并对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车辆、违规载货、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三轮车如此载货

隐患极大

一旦发生意外

后果不堪设想

三轮车违规载货危害

1、三轮车违规载货严重阻碍驾驶员视线,使驾驶员无法观测周围交通状况,导致车辆在变道过程中存在极大危险性。

2、三轮车本身车型较小,但因超载造成车型变大,极易因驾驶员操控不稳而引发交通事故。

3、三轮车超载物品“体型”过大,也极易造成交通堵塞。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文明驾驶你我他

交通安全靠大家

多拉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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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诚可贵

安全价更高

愿每位交通参与者

都能

文明出行

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