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在沈海高速公路乐清段出现了惊险的一幕,两辆危化品运输车不顾危险“斗气”、别车、互相投掷物品,在高速路上互不相让一直持续了10多公里,车上还载着30吨危化品,最后在发生追尾事故。
11月18日,浙江温州市龙湾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布一审判决,司机晁某、赵某,均因驾驶满载危险品的车辆在高速追逐驾驶,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2个月10日和1个月20日,并处相应罚金。
10月16日早上7点你35分左右,赵某驾驶一辆蓝色的危化品车途经G15沈海高速乐清段时,因前方车辆行驶较慢,准备变道至快车道超车。然而这时慢车道上由晁某驾驶的红色危化品车也在变道至快车道超车,其行为影响了赵某超车。
蓝车赵某认为红车晁某是故意别车,因此追逐上前,对其驾驶行为进行指责。晁某气不过,也开始和对方斗气,在高速公路上走起了S型路线。在之后的10多公里的路程中,两辆危化品车开始了追逐竞驶、互相别车,持续了近10分钟。
7点38分左右,红车驾驶员晁某直接从第二车道向右变道,几乎将第四车道上的蓝车逼停在了应急车道上,晁某随即拿起驾驶室内的一罐饮料通过车窗砸向赵某所驾驶的蓝车。
最后红车通过紧急制动的方式,让车速迅速减了下来,后方蓝车措手不及,结果两车追尾。所幸当时车速并不快,撞击力度不大,没有造成化学品泄漏。
经依法审查,被告人晁某、赵某在G15沈海高速公路往上海方向1729公里至1719公里路段追逐竞驶,并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被告人晁某、赵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晁某、赵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互相追逐竞驶,并发生事故,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刑罚相关规定,以危险驾驶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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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要有平和的心态和良好的驾驶习惯,否则酿成大祸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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