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娘子乃江苏杭州人士,开网店生意失败,欠下杭州人士法海20万元,并出具借条。

白娘子苦于无钱还债,跟丈夫许仙商量应对之策,丈夫得知法海垂涎白娘子美色已久,计上心头,遂与白娘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让白娘子与法海登记结婚。

法海本以为婚后的生活会圆满幸福,而婚后仅仅一个多月,白娘子即与法海分居并以死相逼要求离婚,并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财产。

这是何等的神操作,通过与法海结婚不仅可以还钱,还可以分得法海的财产,一石二鸟,简直聪明绝顶了,但在法律上这样可行吗?

白娘子嫁给法海后,20万元钱就真的可以不用还了吗?

结婚期间法海转账给白娘子的10万元还能够追回吗?

下面我们从法律角度逐一进行分析:

焦点一:白娘子嫁给法海后,20万元钱真的就可以不用还了吗?

焦点一:白娘子嫁给法海后,20万元钱真的就可以不用还了吗?

白娘子与法海之间为债权债务关系,法海是给钱的,白娘子是欠钱的,按照法律规定,白娘子有义务归还欠下法海的20万。

《合同法》第91条规定,只有当欠的钱已归还或进行了抵消,以及债权人免除欠钱人的债务等情形,这个钱才能不用还了。

划重点……

婚姻关系并不是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条件,白娘子在婚前欠下法海20万,并不会因为他们的婚姻关系而自然消除。也就是说,白娘子即使跟法海结婚了,欠法海的钱也还是要还的。

可能有的小伙伴会问,结婚后都是夫妻了,夫妻财产已经是共同财产了,债务不就是共同债务,还分彼此吗?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只有夫妻结婚期间共同签名认可的,或为家庭生活欠下的钱,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划重点……

结婚前一方的债务并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结婚后,婚前欠的钱还是要还的。

如果法海深爱白娘子,想要免去白娘子的债务,又该如何做呢?《合同法》第105条规定,法海可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通知白娘子不必再还钱,这就是以明示的方式告知白娘子;也可以采用默示的方式告知白娘子,比如在白娘子应该还钱3年内(诉讼时效)不向白娘子要钱,这样白娘子也不需要再还钱了。

焦点二:白娘子能够分割法海的财产吗?

焦点二:白娘子能够分割法海的财产吗?

能不能分割法海的财产,关键就要看白娘子与法海婚姻的效力。

《婚姻法》规定,结婚需要双方自愿,只有当白娘子和法海的婚姻属于重婚、未到法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或有禁止结婚的情形时,才可以认为婚姻无效。

那么白娘子用欺诈的手段,与法海结婚,能不能撤销婚姻呢?

《婚姻法》第1051条规定,只有是受胁迫结婚的或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隐瞒的,才可以主张撤销婚姻。

这样看来,白娘子和法海的婚姻有效,法海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下亏大了。

焦点三:法海能够请求白娘子返还10万元吗?

焦点三:法海能够请求白娘子返还10万元吗?

法海在婚姻存续期间转账给白娘子的10万元,可以看做是是法海提供给白娘子的生活费及情感表达的赠与行为,从白娘子收到赠与的10万后,赠与行为就已经完成。

根据《民法典》第663规定的,白娘子只要没有严重损害法海的合法利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等情况,赠与行为也不能撤销。

据此看来,法海想请求白娘子返还10万元的请求也难以实现。

可能大家都会为法海感到不公平,这下亏大了,但婚姻不是儿戏,需要我们每一个人认真对待。通过白娘子和法海的故事,我们应该受到如下启示。

  • 启示1:

感情是婚姻的基础,结婚需要双方有携手共度余生的真情实感,而不能用金钱来交易。

  • 启示2:

结婚需谨慎,有老牛吃嫩草,大款傍小妹想法的,要注意进行婚前财产公示,明确财产关系,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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