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注销甘H0021挂等1794辆营运货车
《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截止2020年11月11日)
经核查甘H0021挂等1794辆营运货车逾期一年以上未进行年度审验,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以上车辆已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决定撤销下列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注销相关《道路运输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车辆所属单位及个人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运管机构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需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明细表
2020年11月11日
来源:凉州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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