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停车难是一个老问题了。洛阳市涧西区某小区,因临时规划了停车位,遭到了业主的反对。按道理,规划停车位能更好的管理小区,避免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业主极力反对呢?
一张收费通知,让洛阳市涧西区锦绣园小区的居民措手不及
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个老小区要停车位改造,让小区居民排队缴纳停车费。根据小区的规定,停车位的租金是每年600元。
车位少,车辆多,不是每位业主都能租到合适的车位。但租到车位的居民,也有话要说。
这位业主说的也挺有几分道理,但是其他居民为何会有这么大的反对意见呢?
那么小区收取停车费,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 白无瑕
因为他们用的是公共用地,所以针对收费各方面,应当是业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重大事务的决定,投票确定了以后,由业主共同去决定收费办法、收费标准以及收费次数和相应的具体细节。
然而业主告诉记者,他们小区根本就没有业主委员会,也没有物业,停车费其实是之前的一名业主代表收取的,这些费用最终用在哪儿,居民完全不知道,这也是他们反对收取停车费的真正原因。为了核实情况,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见到了这位业主代表蒋先生。
蒋先生说,之前的物业在2012年的时候,因为资质注销撤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物业进入。他也是临危受命,受社区的委派暂时对小区进行管理。
在洛阳市创业路社区,记者见到了社区党委书记杨保国,对于小区收取停车费一事,他坚决否认是自己授权的。
杨书记告诉记者,规划停车位只是老旧小区改造的一个项目,目的是改善小区的生活环境。但规划是否合理,是否满足业主的要求,他们现在已经开始民意调查。
律师认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小区收取停车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现在的情况我们认为,小区是不应该收取你们的停车费的。因为这个停车位占用的是你们的绿地,占用的是你们业主公用的一些部分,所以认为收取停车费,严格来说是不合理的。
律师提醒广大居民,要想避免矛盾的激化,小区必须马上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作为社区,应该及时对物业的财务进行监管,避免公款私用的情况发生。
社区作为基层的行政单位,对于小区的各项事务应当起到引导、督促、促进的一个作用。咱们采访中所了解到,以蒋经理带头的物业公司首先没有物业公司的资质,也不具备相应的管理专业和财务制度,这种个人收费的行为后果严重,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的。鉴于本案当中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双方实际的矛盾点就在于业主委员会暂时还没有成立,建议业主积极发动自己的积极作用,尽快成立相应的业主委员会,对自己各方面的权利进行保障和落实。
来源:法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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