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新增电子警察及卡口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鹤山区内新增一批电子警察及卡口,将于2020年12月10日投入使用,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特此公告。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1月17日

来源:鹤壁交管微发布

责任编辑:栗阳

总值班:陈鸿

监制:李宏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