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中国历代王朝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为这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历来,历代的惯例都是不断强化中央集权,剥夺和限制地方权力,这是一条十分明显的主线。虽然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争夺战中,地方不断地被削弱,中央集权不断地被加强,是大的发展趋势和主流,但在元朝时期,这种行省制又有了很大的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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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省制度下,中书省虽然最初具有中央中书省派出机关的性质,但后来却实际成为地方的最高官府,权力为历代之最。比如《元史》中说:“行中书省掌管国务,统率郡县,镇边鄙人”,“军国重事,无所不领”。正如元人虞集所言:“中书省治内,行省治外。”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除了拥有地方行政权力之外,行省还兼具军权和财权,也就是说,行省可以对地方军队进行统管,地方财政和税收可以在行省中自立三成。在元朝之前,宋朝的地方长官也就只能掌管一个州,而且权力仍然受到限制,军队更不能掌管;明朝之后,元朝之后,地方财政、税收只能留二成,不能和元朝相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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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行省,有趣的是,虽然元朝行省的权力很大,但有元世代,地方行省还没有发生过反抗中央的叛乱,那么这是什么原因?一是中央中书省相对于地方行省具有绝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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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王朝的中央只有一个中书省,地位高于行省。此外,中书省除了处理全国政事外,还直接管理着大量的内府。腹地约有山东、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古大部等地,共辖路二十九条,县三百四十六条。换句话说,中书省直接管辖的疆域,北至漠北,南至黄河,西至太行,东接辽东,就其土地、人口、财富等方面,远比任何一个省都能与之相比。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中书省直辖范围内的腹地规划并非简单的规划,事实上也有着深远的考虑。腹里朝南到达黄河北岸,使位于北向的中央对黄河南部形成压制姿态,一旦发生变化,中央就能迅速作出反应。与此同时,腹里向西控制着太行要道,将关中地区“死死锁住”,隔绝开来。如此一来,可以说,中央中书省不仅在体制、法律地位上高于行省,而且以绝对实力和地缘优势压制了各行省。元人亦称此“都省(中书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十省)分天下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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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_元朝官吏第二,在行省内部存在权力分散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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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行省长官权势难制,元朝中央朝廷采取了分权制衡的策略,实行群官圆署会议制度。即行省的高官一般有六、七人,其中主要有左丞相、平章、左、右丞相和参政大臣等,他们分别掌权,行使行政、财政、军事和司法等权力,有些行省的高官甚至直接由朝廷任命,他们在处理政府事务时,有时根本不向行省左丞相等汇报,历史上所称的,就是“出入不复关闻”。当有重要政府事务在该省处理时,则由该省的高级官员集体参与,共同讨论决定。尽管最高长官的话语权较重,也有一定的“制衡权力”,但由于官吏各有职,各执一词,很容易相互制衡。即使是行省左丞相的主意,也常常有官员在会议上说些“不顺”的话,甚至暗中向朝廷进行汇报和弹劾,所以行省政务的处理最后只能“事从公议”。就像元人赵天麟说的:“今之立官立民,立民立官,有诸侯之镇,无诸侯之权,乃为审力之形。上面的图为元代官制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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