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效婚姻?怎么撤销无效婚姻?
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怎么撤销无效婚姻,相信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怎么撤销无效婚姻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世界各国的法律均对无效婚姻作了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取决于各国法律中的具体规定。
法律中常见的婚姻无效的原因主要有:欠缺当事人的结婚合意,违反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不具备结婚的法定方式,未达法定婚龄,重婚等。
我国于200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列举了无效婚姻的相关内容。除此之外,也有些规范性的文件中对此有专门的规定,例如:民政部颁行的《婚姻登记办法》第9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项婚姻无效
,收回已骗取的《结婚证》。”
二、怎么撤销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违法结婚。
《婚姻法》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没有撤销的说法,主张无效婚姻只能经过法院依诉讼程序办理。现实中,因为婚姻不满足法定要件而成立无效婚姻的情况比较多,此时相关利害关系人是可以申请无效婚姻的。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虽然两个人的婚姻关系不成立,但是如果在这段时间,不合法的同居期间内两个人生下了孩子,也是不能够说明这段婚姻是有效的。那这个孩子就算是非婚生子女,即便如此法律也会保护这个孩子的合法权益,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还是有的,相应的抚养义务和其他的人身权利是必须的,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通过以上小编的介绍,相信您一定对怎么撤销无效婚姻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或者特殊,以上没有完全解答您的问题,您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其他帮助的话,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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