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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等文件正式发布,明确郑州地产集团等为市级做地主体,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鼓励和支持选择货币补偿等多元化安置方式,确需实物安置的, 实物住宅安置面积不超过人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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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发布储备土地综合开发通知

储备土地综合开发通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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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 (试行) 等3个文件的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储备制度改革加强储备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郑办〔2020〕17号),规范郑州市储备土地综合开发(以下简称做地)行为,结合郑州市实际,起草了《郑州市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郑州市土地储备、做地和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和《郑州市土地收储标准和验收工作规范》三个文件。

拆迁安置面积不超过人均70㎡

关于征地拆迁,通知指出,纳入征收范围的集体土地,按照集体土地征收的有 关规定和程序依法征收,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采取提供安置房 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安置,补偿安置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和支持选择货币补偿等多元化安置方式,确需实物安置的, 实物住宅安置面积不超过人均70㎡。

土地征收达到净地、熟地

细则所称作地,是指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规划,由做地主体与市土地储备中心 (以下简称市土储)合作,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土地组织开展土地征收 (收购)、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建设,并依据规划实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以及为完善和提升土地使用功能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土地平整等工作,使开发整理后的政府储备土地达到 “净地”“熟地”供应条件。

市级做地主体

通知称,市级做地主体,包括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投资主体。区级做地主体,包括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政府。市级做地主体、区级做地主体可下设做地机构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具 体做地工作。市、区两级做地主体合作做地的,主要控股方为做地主体,联合成立的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郑州市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

总则

主要明确了做地的内涵、职责分工、原则和做地主体等。

2

做地程序

明确了做地工作主要流程及其具体内容。

3

征地拆迁

明确了征地拆迁中各单位职责、程序及其相关标准。明确了征收集体土地、收购国有土地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工作程序、政策依据。鼓励和支持选择货币补偿等多元化安置方式,确需实物安置的,实物住宅安置面积不超过人均70㎡。

4

安置房和配套设施建设

明确了实施主体、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在安置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5

储备土地相关要素的评估和治理

明确了做地范围内区域评估、土壤修复和治理、文物考古、场地清理和平整等事项的程序和要求。

6

土地验收入库

明确了土地验收具体内容和工作程序。

7

资金管理

明确了做地资金的预拨,开发补偿费的核算拨付和做地资金的使用范围等。

8

考核和监督管理

明确了做地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评,国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纪委、监察、审计等机构的监督职责。

9

附则

明确了《细则》适用范围和实施时间。

《郑州市土地储备、做地和供应计划编制规范》

明确了年度土地储备、做地和供应计划的编制原则、编制主体、编制范围、编制程序和其它相关要求。

《郑州市土地收储标准和验收工作规范》

明确了土地收储标准关于权属要求、场地标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环境评价与治理和文物考古具体内容;明确了验收流程关于申请收储验收应提交的材料、内业审查、现场踏勘和办证入库具体内容。

储备土地开发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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