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佛山市南海区,一辆小轿车在车流如织的闹市中突然发生自燃,车主将车辆停在旁边人行道后,不知所措。所幸巡逻经过的大沥派出所辅警,利用洒水车及时将火扑灭。

11月19日上午11时许,大沥派出所沥东社区民警中队辅警罗鉴邦、李文杰在巡逻途中,发现一黑色小轿车驶进大沥水头路大沥总商会门口的人行道上,车头冒着浓烟,小车旁边站着一名女子不知所措。

罗鉴邦、李文杰立即上前了解情况。原来,刘女士驾驶的黑色小轿车突然发生自燃,被惊吓到的刘女士立即将小车开到旁边人行道后,下车报警求助。

发生自燃的小车距离最近的商业大厦只有不到10米远,旁边车道上来往车辆众多,如果发生爆炸,容易引起二次事故,后果严重。

两人当即疏散附近围观的群众,就在此时,一台洒水车驶过来,罗鉴邦急中生智,截停了洒水车并让洒水车司机一起帮忙灭火。随后,接到报警的派出所民警也赶到了现场,在众人的共同努力下,小轿车的明火最终被扑灭,且没有造成严重损失,现场没有人员受伤。看见明火被扑灭,刘女士连连对现场的警辅人员道谢。

经了解,刘女士的小车自燃是因为其平时疏忽对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车辆电路老化,导致在驾驶过程中发动机电路短路发热,最终引起自燃。

警方提醒广大车主,要定期检查车辆,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长途驾驶前,注意检查车辆电路油路,防止因老化问题引发意外;车内配备灭火器,并定时检查更换,一旦发生火情,以便能第一时间使用灭火器处置。

采写:南都记者刘军艳 通讯员李南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