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时投放垃圾的公告

广大市民:

一、垃圾投放具体时段

滨江路6:30—8:00 沙坪桥—下场口:7:30—9:00 黄葛槽 7:30—9:00

14:00—15:00 11:00—12:30 11:00—12:30

16:30—17:30 15:00—16:30 15:00—16:30

19:00—20:30 19:00—20:30

二、垃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直接投放至垃圾车内或者投放至垃圾桶(房)内。严禁将体积较大的垃圾投入果皮箱内;严禁将生活垃圾丢弃在垃圾桶(房)、果皮箱外边、绿化带内、人行道及树下;废旧家具、树枝、杂物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必须投放在垃圾车内,以保证街道干净清洁。

三、规定时段外请自行存放垃圾。

四、严禁将建筑垃圾投放至垃圾桶(房)内。

五、广大市民要自觉践行主人翁意识,认真执行垃圾分时段投放规定,共建洁净美丽盐井。对不按要求投放垃圾的行为,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盐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责令改正,可以并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特此公告!

盐津县盐井镇人民政府 盐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0年11月22日

来源:盐井镇人民政府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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