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维护好出租客运市场营运秩序,有效整治出租汽车抢客、“宰客”等违规行为,赤峰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自2020年11月3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在中心城区及赤峰机场周边开展出租汽车营运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整治效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专门就开展出租汽车经营秩序整治,向喀喇沁旗、红山区、松山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管支队、公共交通治安分局下发文件,联手行动。
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是:
重点整治出租汽车车容车貌不符合标准,驾驶员不文明服务、议价、拒载、甩客、强行拼客、故意绕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乱收费、不主动出具合格发票、不按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非指定区城私自揽客等;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客运站、赤峰站、赤峰南站、机场等区域周边喊站拉客、强行招揽乘客等行为;
出租汽车驾驶员停车候客时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从事营运时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
整治行动中,在日常稽查和专项稽查上,明确了相关区域的责任单位:
日常稽查时,对赤峰火车南站、长青公园公交站,赤峰学院周边等重点区域出租汽车运营秩序例行巡查检查,责任单位是:红山区公安分局、红山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对赤峰站、赤峰汽车站、赤峰客运西站等重点区城出租汽车运营秩序例行巡查检查,责任单位是:松山区公安分局、松山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对玉龙机场及周边区域出租汽车运营秩序例行巡查检查,责任单位是:喀喇沁旗公安局、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对中心城区出租汽车主要聚集、流动性大的重点区域和节点例行巡查检查,责任单位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在专项稽査时,也明确了相关工作事项及具体的责任单位。
专项整治期间,受理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投诉电话: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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