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建了一幢23层的酒店大楼,主体已经封顶,外墙也已装修得差不多了,但就在这时出事了,大楼被法院查封,下个月就要被拍卖。

【第一次拍卖】位于仙游县鲤南镇城南新区木兰溪南岸公园(5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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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标的:位于仙游县鲤南镇城南新区木兰溪南岸公园(5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仙国用(2010)第158468号】,其中,土地证载明地类(用途)商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45年7月25日,使用权面积975.50平方米。

该土地上有1幢建筑物,被执行人莆田市新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32220111005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322201110028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50322201110140102),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也未经过有关部门验收。

该建筑物的建设规划与功能为:“……新5#楼建筑基底面积975.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7705.7平方米,地下室(含新5#楼)建筑面积2312.2平方米;建筑层数:新5#楼为地上二十三层,地下室(含新5#楼)为地下一层;建筑功能:新5#楼地上为酒店大堂、客房及餐饮、娱乐、会议用房,地下室(含新5#楼)为平战结合公共停车库(新5#楼建筑基底范围外的地面为城市公园和规划道路)……”。

该建筑物已由评估公司一并评估,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三、起拍价8000万元(不含处置费用、税、金、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等)

四、评估价:10761万元

五、增价幅度:10万元

六、保证金:1500万元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变现交易、产权登记及产权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全部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起止时间:2020年12月20日10时至2020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十、拍卖平台: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标的物介绍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房地产)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福建龙健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运营有限公司龙健资报[2019]351号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位于仙游县鲤南镇城南新区木兰溪南岸公园(5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

拍卖依据

司法裁定

拍品权证情况

产权登记材料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莆田市新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1、酒店商业。

2、出让。

租赁及占有情况

在建工程,现状交付

钥 匙

配套情况

竞买人自行查询

权利限制情况

本院首先查封土地,抵押权人农业银行莆田城南支行。仙游法院首先查封地上建筑物,已经移送本院执行。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位于仙游县鲤南镇城南新区木兰溪南岸公园(5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其中,土地证载明地类(用途)商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45年7月25日,使用权面积975.50平方米

2、相关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仙国用(2010)第158468号】

3.税费负担情况: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交付有关税、费、金及办理过户手续,因变现交易、产权登记及产权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限购情况:以当地政策为准。

5、走访周边房产情况(仅作参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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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显示,莆田市新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15日,法定代表人郑宗林,注册资本2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100万人民币,企业地址为仙游县鲤城街道城内街师范路,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服装鞋帽、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销售;对酒店业进行投资;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