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能让人承受之重,比如失去。失去亲人,失去至交,失去朋友。

失去,意味着不再拥有,有时是不再拥有一个人的爱,有时是不再拥有一个人的死心踏地。

书中的主人公阿米尔,很幸运,拥有哈桑对他的忠诚,至死不渝。却因为自己的懦弱与自私,让哈桑的这份忠诚象一道紧箍咒,26年来,盘旋在他的头顶,痛得让他无法呼吸。

阿米尔是阿富汗一位富翁的儿子,哈桑是他家仆人的儿子。

两人相差一岁,从小都因为失去母亲的缘故,所以喝着同一位的奶水长大。

奶妈

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字是“爸爸”,哈桑会说的第一个字是“阿米尔”。

他们是彼此的玩伴,很多的恶作剧都是阿米尔怂恿哈桑去做,哈桑是一位诚实老实的孩子,但只要阿米尔要求,他不会拒绝,事实上,他也从未拒绝过阿米尔任何事情。

每次恶作剧之后,总免不了挨大人的一顿批评,但哈桑从不告发他。

在阿富汗,像哈桑那样身份的穷孩子是不能到学校去接受教育的,所以,每天阿米尔去学校之后,他和爸爸就买菜做饭,整理家务,然后就是等着阿米尔从学校回来,分享有趣的见闻。

阿米尔骨子里对哈桑还是有着强烈的阶层歧视,他会在哈桑不认识的一些词上嘲讽他,以此来鄙视哈桑的无知与肤浅。

哈桑让阿米尔给他读《列王纪》的故事,阿米尔为了捉弄他,读着读着就自己乱编来应付哈桑,但哈桑却浑然不知,还一个劲地拍手叫好。

阿米尔是一位爱看书爱写作的安静小男孩,可他的爸爸更希望他能象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样,打球,骑马,有点男人的野性。所以,他写的东西爸爸从来不爱看,只有爸爸的朋友拉辛汗和哈桑感兴趣。

阿米尔写了平生第一部短篇小说,三更半夜叫哈桑起来,他要念给他听。

哈桑听完,笑逐颜开:“你肯定会成为伟大的作家,全世界的人都读你的故事。”

阿米尔说太夸张了,但是哈桑坚持:“我没有,你会很伟大,很出名。”

在哈桑的心中,阿米尔就是他永远最伟大的少爷,他懂很多东西,他很了不起。

他对阿米尔所做的事情从不怀疑,并给予最大的肯定。

事实上,也正是有了哈桑这种绝对老实巴交的肯定和忠诚,才让阿米尔的理想一步一步向现实靠近。

在阿米尔的身份圈子里,有一位跟他同样有钱的少爷——阿塞夫,这是位心狠手辣凶残成性的恶魔少年,他说的话就是法律,他的那双不锈钢拳套就是最好的教具,一双蓝色的眼睛闪着疯狂的光芒,还有一张邪恶的笑脸。

邻居很多孩子都被他残忍伤害,不是被打得不省人事,就是把人家的一只耳朵打掉到臭水沟里,然而,也只能忍气吞声。

阿米尔和哈桑都害怕,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正面撞上。

因为哈桑卑劣的身份,阿塞夫对他们这类人恨之入骨,巴不得他们从这片土地上消失。

可现在,阿米尔不仅雇佣了他,还跟他一起玩,他要教训他们两个。

他拿出那发着刺眼光芒的黄铜色拳击手套,做出跃跃欲试的架试,阿米尔吓坏了,离家一公里的地方,无论如何是叫不应爸爸的,他真后悔,不该来这个地方,如果呆在家里,就不会碰见这个大恶魔。

忽然,他听见背后急遽的活动声音,哈桑弯下腰,又迅速地站起来,他拿出了他们俩平时玩的弹弓,把那根橡皮筋满满拉开,上面裹着一颗核桃大小的石头。
哈桑用弹弓正对着阿塞夫的脸,用尽全力拉着,双手颤抖,汗珠在额头上不断渗出,但是,他却用极其平静地语气对阿塞夫说:“请让我们走,少爷!”

阿塞夫惊到了,他万万没想到这个被自己完全不放在眼里的异族人,竟堂而皇之地挑战自己的权威。

哈桑再一次重复了自己的话:“请放过我们,少爷。”他拉弹弓的手可是百发百中,只要手指一动,那个狂傲的阿塞夫就会变成“阿塞夫”,因为他的石头正对着他的左眼。

独眼龙

祸自此埋下。

阿塞夫放过了他们两个,哈桑试了五次,才用颤抖的双手把弹弓系在裤子上,两人谁也没再说话,迈着沉重的步伐回家。

如果说之前哈桑对阿米尔的忠诚只是玩伴之间的惺惺相惜,那么这次,哈桑的忠诚就是奋不顾身了。

阿塞夫嘲笑哈桑说,阿米尔从未把他当做朋友,只是下人。可哈桑不信,哈桑坚信阿米尔也把他当作最好的朋友,尽管阿米尔的确都是每次没有人玩的时候才来找他。

所以,当哈桑说出“我宁愿吃泥巴也不会骗你”时,阿米尔戏弄他“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

哈桑久久地看着阿米尔,终于一字一字地说出:“如果你要求,我会的。”

接着他又补充道:“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

一份夹杂着身份、等级、社会歧视的友谊,就这样,雾蒙蒙地罩在两个孩子的心里。

阿富汗每一年冬天都会举行放风筝巡回赛。这一年,轮到阿米尔家的地区。

阿米尔因为对自己赢得比赛没有信心,他不想参加,尽管听说这是25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

哈桑却给了他极大的信心,在头一天晚上两人玩扑克牌时,哈桑故意每次都输给阿米尔,以此增加他参加比赛的决心。

第二天,哈桑告诉阿米尔自己做了一个梦,梦见在一个有鬼怪的湖里,其他人都不敢游泳,只有他们两个勇敢地跳下去,并且游到了湖中央,所有人都在给他们掌声,而且这个湖也被改了名字“喀布尔的苏丹阿米尔和哈桑之湖”。

阿米尔参加了风筝巡回赛,并且也赢得了第一名,哈桑答应他要把那只落地的蓝风筝带回来,因为把战利品带回来,才能意味着真正的胜利。

途中,哈桑遇到了阿塞夫。

这一次,哈桑一个人,阿塞夫三个人。

哈桑被深深地伤害了。阿米尔在哈桑被伤害之前就已经找到了他,但是,当他看到阿塞夫和他的同伙,他没有胆量上前,偷偷地拐到另外一个巷子里躲起来,他无法面对自己从小的玩伴,那个把自己一直当做最好朋友的哈桑被阿塞夫残忍折磨,而自己却没有一丝勇气上前。

直到三个恶魔带着狰狞的笑大摇大摆离开,哈桑颤颤巍巍地走过来,手里依然紧紧握着那只蓝色风筝。

阿米尔仿佛在吞咽一块石头,慢慢地问哈桑:“你去哪里了?我在找你。”

哈桑伸手用衣袖擦擦脸,抹去眼泪和鼻涕,嘴巴张开又闭上,他在哽咽,我假装没有看到他身上流淌的血,半天,他说了一句:“老爷会担心的。”然后转过头,蹒跚走开。

哈桑在找回那只风筝之前曾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他做到了,用那个时代,用那个身份,用他心中的信仰和弱小的身躯向阿米尔证明了自己的忠诚,同时,阿米尔头顶的那份愧疚那份辜负也在不断放大和加重,让他一天比一天透不过气来。

对于哈桑所遭受的一切,阿米尔终究没对任何一个亲人讲。

这种痛苦让他变得十分压抑,他希望哈桑有一天也能把所有的不满情绪统统向他发泄一番,那样,他的痛苦就会减轻很多。

可是,哈桑没有。他一个又一个往哈桑身上扔熟透的石榴,那石榴在哈桑的身上被打碎,就象一个被射击过的士兵,哈桑只是拿起一个石榴在自己的额头上磨碎,红色的汁从脸上流下来,象鲜血一样。

“你满意了吧?你觉得好受了吗?”说完,他转身离开。

阿米尔彻底失败了,他疲惫不堪,垂头丧气,跪在地上前仰后合,哈桑绝对的忠诚让他毫无招架之力,不管他如何对他。

无法呼吸的痛,总要想办法解脱。于是,阿米尔利用自己的生日礼物编造了一个谎言,趁哈桑和他爸爸一起出去买菜的时间,把爸爸送给自己的手表,又顺手抓了一大把钱,一并偷偷地放在了哈桑的床上。

盗窃罪是一切罪行的原型,在阿富汗是不被原谅的。阿米尔的爸爸却原谅了哈桑父子,只为恳求他们留下。

房还是原来的房,主人还是原来的主人,可一切回不去就是回不去了,哈桑承认了自己偷盗的行为,也告诉爸爸当时追回风筝发生的一切真相,他知道阿米尔少爷当时就在旁边。

他们坚持走了。

阿米尔的天空看似晴空万里,实则更大的乌云笼罩着他,此后26年间,自己曾经的懦弱和谎言背叛就象一道魔咒,如影随行,紧箍着他的生活。

直到哈桑为他死去。

此后多年,阿富汗一直被阿塞夫那样的反社会分子占领,阿米尔早已跟随爸爸去了美国,那幢豪华的大房子后来在拉辛汗的央求下,哈桑才愿意回去照料,只因曾经房子的主人对他很好,象家人一样。

阿塞夫无论如何不能容忍一个异族人居住在那样的地方,哈桑为了守住阿米尔的房子不被他们践踏,最终和妻子被残忍杀害。

哈桑有一个儿子,也落在阿塞夫的手里,阿米尔为了赎罪,终于勇敢地向阿塞夫正面挑战,在被打得伤痕累累之时,哈桑的儿子像当年自己爸爸拿着弹弓对着阿塞夫一样,从桌子的底座下取出一个铜球,坚决迅速地拉开了橡皮筋,顷刻间,阿塞夫的左眼鲜血直流。

在这场殊死搏斗中,阿米尔心头那颗巨石在一点点粉碎,他终于走往一条通往好人的路上。

哈桑的忠诚,自始至终,都沉重得让人无法呼吸。

小说的最后,还透露了另一个真相,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

两个儿时的玩伴,有着同一个爸爸,在同一座房子里,一个是仆人,一个是主人,一个可以恣意生活,一个小心翼翼,一个总是病态地戏弄,一个总是无条件地忠诚,一个可以接受最好的教育,一个只能等他念给自己听。

我们有太多唾手可得的幸福,也有太多转瞬即逝的机会,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有些遗憾还有机会去弥补,可如果没有,天堂般的日子又如何?空余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