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城警方抓获3名涉黄违法人员

令人吃惊的是

长发飘飘

身穿紧身短裙

化着浓汝的“失足妇女”

竟是男子!

11月19日,江城警方获悉有人站街拉客招嫖的线索,遂组织南恩派出所民警前往查处。民警在市区新华北路某出租屋成功抓获涉嫌招嫖卖淫的违法人员黎某静(35岁)、叶某(42岁)、陈某妍(25岁,均广西人)等3人。

经查明,违法人员黎某静、叶某、陈某妍于今年10月起,男扮女装,多次在市区新华北路某出租屋附近站街招嫖,并在该出租屋内进行卖淫行为。

现已依法对违法人员黎某静、叶某、陈某妍等3人予以行政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平安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