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在平定云南之初,云南这个地方,荒地遍野、经济萧条、贫困至极。洪武十六年(1383年)朱元璋让沐英留镇云南,这也标志着沐氏家族正式建立。沐氏家族镇守云南280年,对保障明朝廷西南无忧,巩固西南边防,发展明朝云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作出了重大贡献。

沐英祖孙三人恢复发展云南社会经济,开垦土地

洪武十九年(1386年)沐英便上奏朱元璋:“云南土地甚广,而荒芜居多,宜置屯”,请求朝廷“令军士开耕,以备储待。”朱元璋非常支持沐英,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沐英从南京带回“江南、江西人民二百五十余万人入滇,给予资助、资金,区划地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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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家世典》记载:“为了确保云南社会经济的顺利恢复和发展,沐英又治水利。”《滇粹》记载:“云南“滇池隘”,常常泛滥成灾,沐英经常派人“浚而广之,无复水患。”

沐英除了在云南推广屯田、移民垦殖、招民垦种之外,还开垦了大量土地,《国朝献征录》、《三家世典》、《明名臣言行录》记载垦田一百零一万二千亩。在未增加老百姓负担的前提下,基本上解决了明朝驻滇官兵的给养与运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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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沐英去世,朱元璋让沐英长子沐春继续镇守云南,沐春掌管云南以后,还是给朱元璋上奏,根据《国朝献征录》记载:“食为兵天,屯政实第一事”,朱元璋还是大力支持,希望多屯田,赏罚分明。

根据《皇明文衡》记载:洪武二十五年至三十一年,沐春辟田三十万五千九百八十四亩,增粮饷四十三万五千八百余石,招抚流民五千七百零五户、五万二千四百二十四口,移民南京三十万余万至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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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沐春病逝,接替沐春的是沐晟。沐晟加强对云南屯田的管理,史料记载:“沐晟在宣德六年(1431年)十月称云南都司所属二十四卫所“去岁收军子粒米四十九万二千一百石有奇,会计可足各卫旗军十一月粮。”

沐家第四代、第六代、第九代对兴修水利都有很大贡献

景泰元年十一月沐璘(沐氏家族第四代人物)镇守云南,经过朝廷允许以后,云南盘龙江下游银棱河上南坝石闸,经过六个月的时间,竣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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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年十月沐崑(沐氏家族第六代)《今献备遗》记载:滇池出水口处的“海口”地方,实此池之咽喉,盈涸因之,水旱系焉”,每遇“涔涝之岁,”则田地漂没,庄稼无收,当地百姓苦不堪言。弘治十四年(1551年)征集云南民夫二万多人,前往海口工地,三月十六日工程宣布完工。

隆庆三年三月沐昌祚(沐氏家族第九代),沐昌祚也兴修水利,《天启滇志》记载:“慨然以近闸石山任其采用”,使修建松花坝所用之石皆得“选石之最坚厚者”,即其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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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昌祚支持松花坝修筑工程,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天启滇志》记载:松花坝石闸竣工后,因时启闭,“水龙若控”,于是沿闸坝一带地区“地有安流而天下不能灾”。

沐氏家族世镇云南时,大力推行驻军屯田、移民垦殖、招民垦种,重视发展水利事业、道路交通,对于发展工业、商业以及整顿吏治、调整赋税政策,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把云南从土司天下变成大明一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