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原本就很紧张,如果商家再将这些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其他人怎么停车?”规划好的人行道和公共停车位本来是给市民带来便捷的,结果有不少公共停车位和部分人行道被临街商家用路障或一些物品占据,这给需要停车的市民带来困扰。
11月25日,记者走访了解到,在大同市部分路段确实有不少公共停车位上停放着电动车、三轮车。此外,还有商家将路障、水桶放在停车位上。
不少市民对这种做法表示反感。市民闫先生说,店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并非商家所有。只要是公共停车位,市民都有权停放,商家无权私自占用。“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执法。”
采访中,一家店铺经营者表示,在店门前设置路障是出于无奈。“一些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后,一停就是很长时间。一来自己店铺的顾客无法使用停车位;二来车辆遮挡门面,影响做生意。于是,我们就将店铺前的停车位以这种方式给占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方式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从事非交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车位。
记者随后将此事反馈到平城区城市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商铺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人员也曾多次对私设路障进行了收缴。“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
记者:张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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