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对话:

甲:您贵姓

乙:免贵,姓张(章)。

甲:弓长张,还是立早章?

这样的对话虽然我们每个人都曾听说过,甚至使用过,但是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说法!错就错在“立早章”。

从表面上看,“章”字的确由“立”“早”两个字组成,但这样的拆分是不能解释“章”的含义的。因此,将“章”错位肢解为“立“”早”,是错误的

汉代许慎《说文解字》云:“章,乐竟为一章。从音、十。十,数之终也。”何为“乐竟”?《说文解字》又云:“乐曲尽为竟。”因此,章的意思是,乐曲终了形成的片段,可以被称为一章。许慎对“章”字的这种解释,就十分合理通达。

那么,许慎是如何得出这样的结论的呢?很简单,“章”是一个合体会意字,只要进行合理的“解字”,就能解释通顺的。许慎云:“从音、十。”就是说,“章”字的含义,是从音、十,两个字会意而来的。音,代表音乐,这一点容易理解。那么“十”,为什么代表终结呢?许慎说:“十,数之终也。”这是因为,十十数字的终结,因此可以引申为事物的终点。这样,将“章”解释为“乐竟为一章”就合情合理的。

因此,我们最好还是说“音十章”,而不要说“立早章”!

可能,有的朋友会说,这是咬文嚼字是矫情,大家都说“立早章”,何必更改。

那么,我只能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人,应该具有一定的文化传承的历史责任感。以俗变正,的确每天在发生。而具有文化使命的人,应该有所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