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给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自2020年12月4日零时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娄星区和万宝新区的湘中大道与高丰路交叉口,G234国道与万宝大道交叉口,秀石街的吉星路至新星南路路段等12处路口路段(具体位置见附表)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的”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依法处罚。

特此公告。

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1月26日

来源:娄底交警

【来源:娄底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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