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金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投资参与人登记公告
2018年初,承德金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推出“预售酒”项目,投资人参与投资后与公司签订《产品预售合同》,合同显示该项目通过投资人自行选择投资期限,对酒产品类别进行预购。投资期限到期后,由投资人自行选择返还本金及投资金额9%-12%的分红,或者选择等价值酒产品。投资人投资到期后,承德金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投资人本金及利息。请尚未报案的投资参与人于2020年12月31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承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落实相关证据。自2020年12月31日起,不再受理投资参与人报案登记。不按时限报案造成个人损失的由投资人本人负责。
准备资料:
1.投资参与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返利银行卡复印件;
2.合同、银行交易明细(需标注每笔交款及返利)、交款凭证及收据等材料复印件;
3.若存在部分金额已返还或已和解的情况,需准备已返还资金证明材料或已和解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投资参与人要及时、全面、如实进行信息登记,避免因拒不登记、延迟登记、不全面准确登记而影响自己及其他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2.投资参与人要注意防范电信诈骗,登记时相关机构不会在电话、短信中要求提供任何个人隐私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或以其它非法方式干扰登记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承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电话:0314-7573859
特此公告。
承德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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