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推进“打财断血”“黑财清底”攻坚战,有效规避、制裁涉黑涉恶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现本院决定对部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刑被执行人进行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淄博,男,身份号码372328198307270019。执行标的75万元。

被执行人王大涛,男,身份号码37232819790506005X。执行标的24万元。

被执行人王胜三,男,身份号码372328197008120016。执行标的22万元。

被执行人王南京,男,身份号码372328197310040017。执行标的13万元。

被执行人陈永祥,男,身份号码372328197305240014。执行标的7.5万元。

被执行人高鹏,男,身份号码372328198708030032。执行标的3万元。

被执行人马炳友,男,身份号码372328196305061855。执行标的26万元。

被执行人赵光对,男,身份号码37232119710923355X。执行标的18万元。

被执行人吕新华,男,身份号码 372301197402202933。执行标的7.3万元。、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比例予以奖励(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李法官 0543-8133277 张法官 0543-8133272

滨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邹平市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通告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被执行人:李超

公民身份号码:372330198707210113

家庭住址:邹平市黄山三路7-700号

未履行金额:30 216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匿名、转移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的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43-4262667 19861729821(张法官)

2

被执行人:王振兴

公民身份号码:372330198701183759

家庭住址:邹平市韩店镇仓林村4号

未履行金额:50 0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匿名、转移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2 000元的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43-4262667 19861729821(张法官)

3

被执行人:袁坤

公民身份号码:370723197908283310

家庭住址: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家洼街道周疃二村民委员会

未履行金额:261747.8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匿名、转移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5%的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