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
长治市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开展2020年煤炭行业
化解过剩产能减量重组退出煤矿
关闭验收工作的通知
一、验收范围
按照晋煤化解产能办发〔2020〕4号和晋煤化解产能办发〔2020〕72号批复要求,对列入长治市2020年减量重组退出关闭的山西襄垣七一大雁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百尺第一煤业有限公司两座煤矿进行逐矿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设备拆除、井口封闭、证照注销、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等情况。
二、验收组织
为保证煤矿减量重组退出关闭验收工作顺利完成,市政府成立长治市2020年煤矿减量重组退出关闭验收工作领导组。
三、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省级联合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煤化解产能办发〔2020〕79号)要求,对照标准开展验收。
四、验收程序
退出煤矿完成关闭后,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初验,初验合格后,连同《山西省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意见表》一式五份上报市政府申请市级联合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验收时间。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企业按标准实施关闭,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初验,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将验收情况上报市政府。2020年11月底前务必完成市级验收并上报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煤炭行业办公室。
(二)严格验收标准。在验收工作中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和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防走过场、走形式,确保企业按标准关闭到位。
(三)严格验收纪律。市县各级验收组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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