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开始,一场大手笔绘就的老城更新与保护大战在市区徐徐展开,如此全面彻底的改造,我们见证着一座城市建设史上的辉煌。

现如今,老城改造一期工程诸多项目已旧貌换新颜,走进老城,我们看到老城正在焕发着新的活力。

伴随着老城更新与保护工程一期各项目的建成完工,近期,东西大街以北片区改造被提上日程。

在今年年初的城区经济工作会议上,在老城改造方面便提出了“适时启动东西大街以北片区改造”。

近日,继11月9日,东西大街以北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部门专家论证会召开后,小编发现备受关注的东西大街以北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出炉啦!

快让我们详细看一下吧!

晋城市城区东西大街以北片区棚户区(城中村)

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晋城市城区东西大街以北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晋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东起景忠路、西至景德路、北起书院街、南至东西大街。具体征收范围以项目改造征收范围图为准。

二、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晋城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西街街道办事处、北街街道办事处

三、征收时间

以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之日起。

四、基本原则

1.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原则上以权属证件为准,因产权纠纷等原因引发诉讼的以法院判决为准。

2.被征收的房屋的性质、用途、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件载明内容为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用途的,按原性质用途给予补偿。违法占地、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3.房屋征收范围公布后,被征收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以及房屋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对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4.征收出租的房屋,被征收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

5.涉及土地、房产抵押或有产权纠纷等产权不明确的房屋,由关联人自行解决遗留问题后进行补偿安置。或经征收实施单位审查,申请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予以先行拆除,待产权明确后,再进行补偿安置。

6.院落式房屋一院多户的,原则上按照共有产权人的一致意见分割共有院落土地面积。形不成一致意见的,按房屋占地面积比例分割共有院落土地面积。

7.经补偿后的房屋,在移交时必须保证室内设施、材料完好,同时要结清水、电、气、暖等费用。

8.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五、补偿方式

1.征收居民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2.征收集资住宅房屋,由所属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厘清产权后,进行补偿安置。

3.征收廉租房、公租房和公产住房的,院落式房屋按合法占地面积1:1计算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单元楼式房屋按合法建筑面积1:1计算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并补助一次搬家费。

4.征收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社区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对于已破产和符合破产条件的国有企业,职工已纳入社会保障或在破产改制中已有过结论的,房屋和土地收归政府,不予补偿。

5.征收市、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住宅房屋不予补偿,由所属政府统筹解决办公业务用房。

六、住宅房屋补偿安置标准

(一)房屋补偿

1.院落式房屋

(1)选择货币补偿,按合法占地面积给予7140元/㎡补偿;

(2)选择产权调换,按合法占地面积1:1.7计算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

2.单元楼式房屋

(1)选择货币补偿,按合法占地面积给予6300元/㎡补偿;

(2)选择产权调换,按合法占地面积1:1.3计算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

(二)其他补偿

1.临时安置费:院落式房屋以二层内合法建筑面积为计算依据,单元楼式房屋以合法建筑面积为计算依据,按每月每平方米13元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补助6个月;选择产权调换的,过渡期不超过36个月,按年度发放。

2.搬迁费:院落式房屋以二层内合法建筑面积为计算依据,单元楼式房屋以合法建筑面积为计算依据,按每月每平方米18元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支付一次,选择产权调换的支付两次。

3.房屋装饰装修、地下室、阁楼、单元楼配套房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补偿金额,实行货币补偿。

4.附属物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参照《晋城市城区房屋征收附属物补偿指导价》评估确定补偿金额,院落式住宅院内附属物不予补偿。

5.对于合法占地范围内临街从事生产经营的“住改营”房屋,在房屋征收决定下达前,已实际生产经营多年,且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并依法纳税的,按原登记用途进行补偿的,再按实际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补偿,或根据评估公司测算的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给予一年租金补偿。

6.暖气初装费:只对选择全货币补偿方式的给予补偿,补偿费以实际接入费用为依据,其他情况不予补偿。

7.煤气初装费:按实际接入费用(提供原始票据)进行补偿。

8.电话、宽带等迁移费:电话迁移费每号补偿100元,宽带迁移费每户补偿150元,有限电视迁移费每户补偿150元,空调迁移费每机补偿300元。

(三)奖励措施

对积极支持配合房屋征收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签约、房屋移交的被征收人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详见动迁通告。对采取暴力、威胁、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等手段阻碍房屋征工作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七、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

(一)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和社区非住宅房屋补偿

国有、集体、私营企业的非住宅房屋,根据房屋的性质、实际用途进行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社区办公用房、活动场所按评估价先行征收地面房屋及附属物,并在改造范围内按规定配建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

(二)非住宅房屋其他补偿

1.房屋搬迁费: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依据计算,支付搬迁费的标准为:办公用房每平方米40元,商业营地用房、仓储用房每平方米60元,生产用房每平方米80元。特殊设备搬迁费结合实际情况另行评估确定。

2.附属物和装饰装修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补偿金额,实行货币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因征收国有、集体、私营企业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八、回迁安置

1.回迁安置房位于改造范围内,为大产权商品房,高层框架建筑、毛坯房、水电暖配套齐全。

2.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测量部门测量为准,拟定户型面积约为70㎡、90㎡、110㎡、130㎡。

3.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仅有一处住宅的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面积小于45㎡,只能选最小户型。45㎡内不补差价;45㎡以外至最小户型面积部分,按成本价结算。

4.回迁安置选房严格按照房屋移交的先后顺序(回迁证序号)分轮依次选房,具体选房时详见选房方案。

5.具备选房条件时将通知各被征收人,各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选房,并按规定结清房屋面积差价,多退少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差价的,视为自愿放弃选房权利。

九、其他事项

1.在规定的征收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方案未明确的有关事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3.在征收实施过程中,对于重大问题,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4.本方案由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

1.晋城市城区房屋征收附属物补偿指导价

2.晋城市城区房屋征收树木补偿指导价

东西大街以北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对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具有重大意义,改造建设完成后,无论是从周边环境、道路通行上,还是居民的生活便利程度度上,都可谓是锦上添花。

且本次回迁安置房均为大产权商品房,从产权问题上解决了小区居民的后顾之忧。

老城改造项目,

不是建一个社区,而是重建一座城

如今老城改造正在路上

它记录着城市发展的历史

也承载着广大群众的殷切期盼。

接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