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办理入籍手续等,是出国人员必备的公证书。

法妞网友咨询:

出生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陆晓仁律师解答: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很多家庭都选择要二胎了。孩子出生之后,千万别忘记办理出生证明,出生证明对孩子很重要,以后上户口、上学和出国等都需要。

做出生公证需提供出生证明材料,任选其一:

①户籍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所出具的出生证明;

②《独生子女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结婚证;

④父或母户口簿可以体现该关系的,父母同一或各自户口簿+父母亲结婚证;户口簿没法体现该关系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成员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父母亲结婚证(如父母离婚的,相应提供离婚证书、离婚协议)。

特殊情况:年纪较大的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没有独生子女证,又是从外地迁入本地没有户籍信息的,出生证明可由以下代替:

①原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证明并到派出所盖章确认;

②调取原籍户籍底档;

③本人和父母的人事档案。

陆晓仁律师补充:

出生医学证明》也就是我们口中常说的“出生证”,是办理出生公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所需的材料之一。

但是因出生医学证明是1996年后才开始施行的,很多人并没有《出生医学证明》,也有些人因为保存不善等原因以致丢失的等等。

首先我们要明确是办理出生公证,还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证书公证,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不能办理证书公证。

如果是办理出生公证,却没有《出生医学证明》,那么就和我们之前说的一样,出生证明材料四选一,用其他证明材料代替《出生医学证明》。

如果是年纪较大的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没有独生子女证,又是从外地迁入本地没有户籍信息,出生证明可由以下材料代替:

原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完证明到派出所盖章确认;

调取原籍户籍底档;

本人和父母的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