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科技新闻网

中国科技新闻网11月30日讯(杨晶佳 李欣)11月30日,数码科技(300079.SZ)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该公司结合股份支付定义、公司向激励对象转让股权价格和定价依据等,说明公司将子公司北京数码视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讯技术”)业绩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认定为股权激励的原因及合理性,实施激励计划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及测算过程和依据。

上述关注函的由来,则是数码科技对外披露的一则公告所引发,该公告称公司拟与北京星熠同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星熠同辉”)签订业绩考核及股权回报协议,以视讯技术2020年至2022年的营业利润作为业绩考核指标,向星熠同辉转让公司所持部分视讯技术股权。

据公告显示,若视讯技术2020年营业利润达到2200万元以上, 公司将向星熠同辉转让部分视讯技术股权。2020年前三季度,视讯技术实现营业利润2237.75万元,已达到2020年最低考核目标。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公司在视讯技术2020年股权激励目标已实现的情况下,仍以2020年作为第一个业绩考核期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视讯技术目前的业绩情况与变动预期说明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依据及合理性,能否有效发挥激励作用,是否存在通过设置较低的考核指标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公开资料资料显示,数码科技是中国数字电视软件及系统提供商,公司涉及视频技术、加密技术、量子技术、AI技术等领域。公司于2010年4月在深交所上市。

此外,公告还显示,若视讯技术考核期内业绩达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可能因执行协议中约定的股权奖励方案而发生变化。同时,深交所关注到,2020年前三季度视讯技术的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1.62%。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首先结合视讯技术主要业务、业绩及增长情况、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等分析视讯技术不纳入合并范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其次,请结合股份支付的定义、公司向激励对象转让股权的价格和定价依据等说明公司将视讯技术的业绩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认定为股权激励的原因及合理性,实施激励计划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及测算过程和依据。

最后,请进一步核查视讯技术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担保等情况,并说明若视讯技术不纳入合并报表后相关往来及担保的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