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这“规矩”拿到现在社会中来说就是“法律”。“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正是由于“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实现长治久安。

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在现实生活中,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因素屡屡影响法律的有效实施,经常出现“明规则”干不过“潜规则”的情况。究其原因,与一些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对宪法和法律缺少敬畏,不习惯在法治轨道上用权有密切的关系。当前,全社会“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法律权威还没有从根本上树立起来。“法不责众”的心理比较普遍,一些人只想享受权利和利益,而不愿承担责任和义务;一些人信“访”不信“法”,不习惯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热衷于“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不理性、非法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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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自身不仅要懂法、用法、执法,还要将法宣传给身边的亲人、朋友、同学,积极参加公益的普法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拥护党加强法制建设,为建设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做出贡献,因为只有这样一个环境,社会的发展道路才能更平坦,我们的生活才能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