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发〔2020〕111号

靖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靖远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靖远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更新成果已经通过甘肃省自然资源厅成果评审验收,经县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会议研究,现予以发布执行。

本次土地定级范围及基准地价自2020年11月18日起执行,原《靖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靖远县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靖政发〔2014〕239号)同时废止。

附件:

1.靖远县城区商业用地土地定级范围

2.靖远县城区住宅用地土地定级范围

3.靖远县城区工业用地土地定级范围

4.靖远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5.靖远县乡镇土地基准地价表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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