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当事人的诉请已经通过信访途径解决,相关部门作出信访答复、复查意见后,当事人不服,又以相同的请求、事实和理由提起行政诉讼,明显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裁判文书】(2019)最高法行申3808号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提醒各位朋友们: “一事不再理”原则中的“一事”应为相同当事人、同一案件事实、同一诉讼标的。同一案件事实,指当事人起诉所涉案件事实关系在前诉与后诉一致;同一诉讼标的则指原告前后两次起诉基于一致的请求权基础。由此,相同当事人、同一案件事实、同一标的,要求前后两诉所涉法律关系在主体、内容与客体上一致,而这三者的一致本质上要求前后两诉处理的法律关系一致。 作中所有的行为后果均应当由县政府承担。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