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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材料(钢管、扣件、脚手板)经检验合格,并无缺陷、破损、变形。

专业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搭、拆脚手架时,穿软底胶鞋、带架子工手套。

搭设、拆除工作设警戒区并专人监护。

脚手架应有底座、立杆、横杆、支撑、通道、栏杆(1.2m,在中间0.6m设横杆)、踢脚板,并满足《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要求。

脚手架通道必须满铺,通道两侧必须设栏杆,间隙应小于30mm,两端固定,伸出长度为15~20cm,跨度不超过2m。

脚手板应满铺,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摘自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

荷载超过270kg/m2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摘自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

脚手架应逐层(搭/拆)施工,不得上下同时作业。下部需通行的脚手架应进行实体全封盖。

脚手架施工(搭/拆)工具、材料逐层传递(不抛掷)。

脚手架完工后应检验合格并挂有完工信息牌。搭制、拆除以及使用过程中均应挂状态信息牌。

脚手架上作业系有安全带或有封闭安全网(外立面必须满挂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必须有合格证且阻燃。

施工单位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及现场实际条件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作业过程安全控制要求,经项目部施工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现场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安全部门、使用部门、搭设部门联合验收,自验合格后通知项目部施工管理部门验收确认,确认合格后在通道口等醒目位置挂验收信息牌;施工单位应指定一名具有脚手架专业知识人员每天(停用期间除外)对所有脚手架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现场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需求搭设移动操作平台,移动平台根据设计的方案进行搭设。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00m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须设置刹车装置,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操作平台可采用Φ 48.3X3.6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大于400mm;台面应满铺30mm厚的木板。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操作平台上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管理,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脚手架及工作平台必须设置防倾翻措施,并在方案中明确,验收时检查。

脚手架遇到六级以上大风、雨雪天气或停用超过一个月或其它对脚手架有重大影响事件发生时须经原验收部门重新检查,满足安全要求后才可使用。

备注:来源网络综合,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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