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瑞金网小编从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栏目获悉,有网友在该栏目留言咨询:原物业不予退还装修押金。针对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瑞金官方作出了明确的回复,具体详情如下:

网友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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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赣州”平台截图

瑞金市“五型”政府办回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赣州平台反映的“原物业不予退还装修押金”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领秀时代小区在2020年11月1日前由瑞金市丽江物业有限公司服务,此后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了瑞金市金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驻服务。

针对装修押金退付及尚欠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费问题,为确保两个物业企业在小区管理与服务中能平稳过渡,我局与社区管理委会组织两个企业多次协商,形成一致意见,2020年11月1日前业主尚欠物业费由新进驻物业企业负责收取,装修押金在收取的物业费中逐步退还,春节前全部清退完。在业主自愿的情况下,装修押金也可转为2020年11月1日后的物业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7日

▍编辑:林之风|审核:红都书生

▍来源:瑞金网综合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栏目

▍整理:瑞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