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交警处罚了,过程很文明,心中不服气。
一大早,从文安路左转进入新安路。车开到中途,被交警拦了下来。协警很礼貌的让我出示驾照,并问到:新安路南段是单行道,你不知道?随即对车辆进行了拍照取证,并交代自己到交管12312处理。
新安路南段是城市辅路,以前是个自发形成的露天菜市场,交通状况一直很糟糕。新安路菜市场建成运营后,两边的违建清理干净了,路况很好。平时从雷焕路经过,那条路也是车来车往,没想到居然是单行道。
高德地图上的单行道标识
被罚吃瘪,心中很是不甘。好好一条路,两边既没有医院,也没有学校,怎么就设置了单行道?闲来往新安路查勘了一遍,在文安路交界口,果然树有一个禁止驶入禁令标识,在雷焕路交界后,一块单行道的指示牌则掩映在行道树中。交警的处罚是没错的。
待在一旁观察了一阵子交警执法。不到10分钟,就有七八辆车中招。 市民有的急于赶路自认倒霉,有的则嘟嘟嚷嚷埋怨,个别则很是不服争执了一阵。显然,大家都没反应过来,这条路是单行道。回到文安路观察,路口的禁令标识已有些损坏,而路面也没有提醒标线,文安路上也没有提醒禁止拐弯的提示牌。种种迹象显示,新安路南段单行道的设置,不仅各种交通标识不醒目不健全,而且市民有怨言。
辗转打听得知:新安路南段设置单行道,是为了防止重载车辆,特别是渣土车拐入城市道路。后来,这里形成了露天菜市场,交通本来就不畅,设立单行道有利于市民交易安全。露天菜市场清理后,是否有必要设置单行道,并没有再论证。由于路况改善,这里自然成了粗心市民的陷阱。
违反交通禁行标识,处罚是100元, 在交管12312上自助交款也很方便。但是,想到交通标识不醒目不健全,便想到了申诉。在交警大队法制科,受理申诉的交警同志认为,交通执法行为应当以保证交通通畅安全为主,对新安路南段设置单行道,也认为不合理,并答应将情况反映到相关科室论证。
从交警大队一趟跑下来,可以感知,大队和基层中队的交警,对新安路南段设置单行道的看法是有分歧的。基层中队的同志有处罚任务,估计是经常在这里守株待兔。而大队法制科的同志更多地是从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出发考虑问题。
由于处罚还没有上网,申诉还不知道会不会成功。 但真心希望这个上午在新安路南段受到交通处罚的市民,会是最后一批。
内容来源美丽丰城,原标题为《新安路南段被交警处罚,我选择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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