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噪音扰民行为说“不”,惠州市惠阳区在行动。

惠阳淡水4家宵夜店被查处

12月2日晚,惠阳区公安、城管、生态环境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造成生活噪声扰民的4家宵夜店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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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群众投诉反映淡水城区南亨东路周边宵夜店夜间噪音扰民,有4家大排档通宵营业,并存在占道经营行为,用餐时的大声喧哗吵闹声对周边群众夜间休息造成一定的影响。

当晚,联合执法组对该地进行巡查,对再次出现占道经营的行为,进行城市管理法规宣传和警告教育。

“今后我们公安会在夜间加大巡查,对这种生活噪音行为予以口头警告。如果他不听劝阻,我们就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置。”惠阳区公安分局上塘派出所副所长李浩铖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对淡水城区南亨东路周边宵夜店占道经营问题,惠阳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二大队网格组队员已多次对宵夜店老板进行城市管理法规宣传和警告教育,于2020年11月25日、26日,联合上塘派出所、区生态环境分局、淡水执法队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该区域占道经营的4家宵夜店进行了集中整治,依法暂扣了占道的台椅和经营物品,责令商户经营者入室经营,并加强日常的管控工作。由于宵夜店是通宵营业,在时间上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区域的日常管控和夜间巡查和查处力度。

惠阳区相关执法部门表示,将根据自身部门职能,做好定岗巡查,落实长期管控机制,加大对生活噪声的源头管理,还市民宁静的生活。

【记者】周欢

【通讯员】惠阳区融媒体中心 文学群 徐阳

【作者】 周欢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