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局直单位规范化简称和发文工作的通知

晋林办发〔2020〕50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改革后公文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林草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晋编办字〔2020〕143号)和《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现将局直单位规范化简称和发文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局直单位规范化简称和发文工作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1月3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局直单位规范化简称和发文工作

 一、局直28个单位全称及规范化简称

(一)省直林局9个

1.山西省桑干河杨树丰产林实验局 杨树林局

2.山西省管涔山国有林管理局 管涔林局

3.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 五台林局

4.山西省黑茶山国有林管理局 黑茶林局

5.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 关帝林局

6.山西省太行山国有林管理局 太行林局

7.山西省太岳山国有林管理局 太岳林局

8.山西省吕梁山国有林管理局 吕梁林局

9.山西省中条山国有林管理局 中条林局

(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8个

1.山西庞泉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庞泉沟保护区

2.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芦芽山保护区

3.山西阳城蟒河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蟒河保护区

4.山西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历山保护区

5.山西五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五鹿山保护区

6.山西黑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黑茶山保护区

7.山西灵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灵空山保护区

8.山西太宽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太宽河保护区

(三)驻并单位11个

1.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总站 林草总站

2.山西省国有林场和种苗工作总站(山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心) 场圃总站(天保中心)

3.山西省林业和草原资源调查监测中心 监测中心

4.山西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 林科院

5.山西省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总站(山西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 推广总站(防检总站)

6.山西省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保护地中心

7.山西省森林草原防火技术服务中心 防火中心

8.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核算中心 核算中心

9.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宣教中心 宣教中心

10.山西省林业生态实验基地 生态基地

11.山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心(山西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 生物中心(救护中心)

二、发文立户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事业单位改革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发文立户工作安排如下:

1.9个省直林局、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个驻并单位为省局发文立户单位。省局发文时,主送范围为省直林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驻并单位。省直林局、驻并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报送省局请示、报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需要上报省局的文件以省直林局名义上报。

2.驻并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以省局名义向各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省直林局、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文时,要以归口处室发文代字行文。驻并单位一律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向各市、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省直林局、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下发指令性文件或带有指令内容、考核内容的文件。

林草总站归口生态处、草原处;

场圃总站(天保中心)归口林场种苗处;

监测中心归口资源处;

林科院归口科技处;

推广总站(防检总站)归口科技处;

保护地中心归口保护地处;

防火中心归口防火处;

核算中心归口规划处;

宣教中心归口办公室;

生态基地归口林场种苗处;

生物中心(救护中心)归口动植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