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有楚雄网友爆料:一名老师在校园内连续踹倒4名学生。楚雄南华县政府新闻办通报称,事发地为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事情起因为该校五(3)班几名男学生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班主任孙某某和万某某老师先后对几名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万某某老师在批评教育学生过程中方法失当,行为过激,踢了学生。东南大学回应承认涉事人系该校学生,目前,该生的支教工作已被暂停,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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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老师连续踹倒4名小学生,老师的这种行为显然已经突破了教师惩戒权范围,不是教师正当的惩戒学生行为,而是体罚学生行为。从法律角度说,体罚学生是违反师德的行为,不论是在编在职教师,还是从事志愿服务的支教老师,体罚学生都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不能因是支教老师身份就可以逃脱惩罚。

《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规定,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包括“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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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支教老师连续踹倒4名小学生,虽然只是偶发事件,但这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师德教育不能漏掉支教老师,需要强化对支教老师的师德教育。不论是向中小学派出支教老师的高校,还是接受支教老师援助的中小学校,都应当在支教老师上岗之前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师德教育,要让他们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同时,高校和支教学校要像以在编在职教师的师德标准要求和管理支教老师,约束支教老师的行为。

再者,高校要从源头上守住支教老师的出口关。高校在向中小学校派出支教老师时,要设置必要的支教老师门槛,进行筛选,淘汰品德不够高尚的人从事支教老师工作。现在有不少在校大学生选择去当支教老师,并不是真心愿意想当支教老师,而是刷经历,甚至是为了获得保研资格选择支教。从这个角度说,高校要配套支教老师违反师德的处罚机制,对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支教老师,直接取消评先评优、保研等资格。

育人是教师的本职,师德是教师职业的灵魂。只要是教师,不论是什么身份教师,都必须守师德师风,谁都不能例外,支教老师也须守师德。因此,既不能因为支教老师是志愿服务,就想当然认为他们一定师德高尚,不需要对他们进行师德教育,也不能因为是支教老师身份,不领工资,就不管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