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动的手”,“不对,是你先动的手”,法庭上,两位已逾六十岁的老年人争执不休,大有“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之势。法官细问之下,原来本案竟因一碗面的冷热引发纠纷,冲动之下,两位六十多岁的老人竟大打出手。

2019年6月26日,被告赵某(男)到蚌埠市禹会区某面馆吃饭,当赵某吃到面时,感觉面有些凉了,于是,赵某就大声喊原告徐某(女,该面馆服务员),告诉她面凉,要加热一下。徐某因赵某当时处于醉酒状态,且刚到面馆时就大喊大叫,现在又讲面凉,就有些不悦地回复说,面是刚做好的,不需要加热。

于是双方就面的冷热问题发生争执,冲动之下,双方竟大打出手,后,双方被周围的人强行拉开。因徐某与赵某力量有些悬殊,互殴致徐某头部、腹部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徐某住院11天,徐某就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与赵某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庭前考虑到如果该案能调解结案更有利于化解原、被告双方的矛盾。于是,承办法官分别做了原、被告双方的工作,在耐心听取他们各自的陈述及调解意见后,又与他们分析利弊,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

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赵某当庭赔偿原告徐某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000余元。两位老年人对承办法官一再表示感谢,均称困扰自己数月的纠纷终于得到妥善解决,生活难得恢复平静。

小编想说,冲动是魔鬼,喝酒别丢人品,这下好了,一碗面吃掉了7000多元!

来源:蚌埠禹会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