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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标画科学体系之第一部分的第一个标题原文是:“意识经验的科学。”组成这个标题的那些词——如果我们外在地理解它们的话——尤其是如果我们熟悉哲学术语的话,都是我们所熟悉的词。然而这种熟悉对我们毫无帮助;相反,它们会误导我们。而如果我们不从一开始并且在所有接下来的进程中牢牢记住,“科学”在这里意味着“绝对知识”的话,那么我们就已经毫无希望地误入歧途了。只有记住这一点,我们才会明白,“经验”意味着什么,“意识”,“意识的经验”以及最后“意识经验的科学”意味着什么。
当然,任何真正的标题,就是说,不是由于某种困境,或者本着引人注目或诸如此类的意图所形成的标题,只有通过对冠以标题的著作的完全占有,才能被人们所理解。这种占有对于理解著作导言来说确实非常必要;可是现在,如果我们在解释标题的时候,首先涉及现象学的导言,同样再涉及长篇的序言,那么我们这样做,也只能获得对标题有限的和暂时的理解。但首要的是,我们必须放弃对上述部分做某种封闭的解释。
“意识经验的科学”——在我们暂时澄清了黑格尔意义上“科学”和“意识”的概念的情况下,我们来追问:“经验”意味着什么?
我们熟悉一些术语,比如出自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中的术语的表达。“批判”问题的表述之一就是追问经验之可能性问题。经验在这里意味着现成存在者(自然)的理论知识之整体,在这种意义上,自然科学如今甚至都被叫作经验科学,鉴于其本质,这种经验就是哲学知识的对象或课题。因此,人们可以将《纯粹理性批判》理解为经验的科学或“经验的理论”,作为一种理论,它在经验之上——超出经验之所是的东西——确立起来。
但是,当黑格尔把精神现象学标画为意识经验的科学的时候,那么:1.经验不是在康德的意义上理解的;2.现象学作为科学根本不是关于经验,即超出 经验之上的知识,当我们以黑格尔的方式理解这个词的时候,同样不是或恰恰不是这样的知识。经验对于黑格尔来说意味着什么呢?黑格尔的经验概念与康德的概念及其问题多多少少有些关联吗?如果连一点关系都没有,黑格尔从哪儿获得了后来显然完全是他所特有的经验概念呢?
那么一般说来,首先从哲学术语使用来说,“经验”一词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应该认真考虑这个问题,以便看到,黑格尔并不是任意地或无缘无故地将这个词用到如此核心的位置上。
我们说,例如:我经验到,这样或那样的事情发生了——闪电击中了房屋。我经验到——绝不只是道听途说,而是从一个知道那事的人那里听到,本人在那里 ,或者通过在那里的人知道那事;我听到,感受到。或者当一个人被派去打听某事——一个病人的病情——回来答复说:“啥事儿没有”(Es war beim besten Willen nichts zu erfahren),那么这意味着:去打听、去确认,情况如何 ?“经验”在这里或在类似情况下意味着:感受或确认某物处于什么情况,发生着或发生了什么。“体验”(In Erfahrung bringen)意味着:以某种方式追踪事实本身或就地核查,证明人们所说的或所指的事情。“体验”:使一个看法在事实本身上得到证实。于是,经验就是通过亲身经历或亲眼所见而被证实了的知识。这种知识造就一个人,如果他被其所引导的话,就成为一个有经验的人。由于他是有经验的人,他可能是一个久经考验的人,比如一个可靠的医生。某人“有经验”,也就是说,他可以熟知或预见人们必须如何“行事”(verfahren),以便每次都“顺利”(gut fhrt)或事情不会被“搞糟”(verfahren)。
对于我们来说,不可能列举所有关于经验概念的含义区分和层次,澄清它们的细微差别,特别是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其实我们只应该看到,黑格尔沿着什么样的思路使用这个词,这就是说:他不倾向于目前提到的含义,我们把这些含义归结为第一类。据此,经验意味着某种意见或知识,在宽泛意义上的事物或事实上的直接证实,退回到某物的直观作为证明。第二类经验含义不只或不首先意指亲眼所见或亲身查看的因素——以便证实某种意见或被所证实的意见所引导——而是在形成经验意义上的经验活动,经验事实本身在其中得到证实,而应该证实的是,事实情况怎样,与之相关还有没有什么情况,或者说,它如何与其他情况相吻合;在这里,经验活动就是对处于关系中的事实本身的检验,事实本身归属于或适合于这种关系。“去体会他吧——必须去体验!——在……上去体验”,“以便使经验更丰富”——这些说法总是对我们传达着两层意思:首先是回荡着某种程度的失望和惊讶,事情与预料中的不同,而同时也包含着要追加学习新的,或现在更加或真正被证实了的东西的意思。
我们简单地区分有关“经验”的两种类型或概念:
1.形成某种经验——直观地在事实本身上证实或证明了的意见;
2.形成某种经验——事实本身,如它实际情况那样,自行证实,也就是说,使得到证实。
我们在经验的第一层含义的意义上谈论经验的科学,谈论“经验科学 ”。根据人们对显示着的直观的概念或宽或窄的不同理解,经验的概念随之发生改变。如果人们并不把显示着的直观限制在感性的东西上——就此,人们认为首先要通过感官来传达——而是说,人们将直观简单地理解为某种意见在所指事实本身上的证实方式,那么,就会产生本质直观的概念。比如,在一个句子中主词和谓词的结构关系之规定,既不能用眼睛看到,也根本无法用耳朵听到;我们同样不应该对此任意地胡思乱想,而是要揭示出在给定的活生生的句子本身中包含着的语句关系,看出其所是,看出其出自关系本身的本质,使之“显明”。在这种首要意义上的本质本身所给予的直观就是现象学直观 。由于那样的直观在事实本身上,通过其所处的状况来证明,所以,这种直观活动同样可以称为经验。在这种原则上被扩展了的意义上,舍勒(Scheler)在他20年前最初的巨著中就使用了“现象学经验”这样的表达,最近,胡塞尔显然在词句使用中也采纳了这种宽泛的经验概念,按照他长期推崇并经常表达的理解,据说现象学就表现为被正确领会了的纯粹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
黑格尔在其《现象学》第一部分中的经验概念 ——意识经验的科学——恰恰不倾向于前面提到的当今现象学的经验概念,其基调并没有定在通过直观来证实这样的意义特征上。由此也同时表明——其实从一开始这种提醒就是多余的——“经验的科学”肯定完全或根本不是指如今意义上的“经验科学”,比如生物学或历史学。黑格尔用“经验的科学”不是想要强调,这种科学应该在经验中——不管是感性的还是非感性的直观中——被证明或证实。所以,由此出发或一般性地把当今的现象学和黑格尔的现象学扯到一起,似乎在黑格尔这里就是在进行某种关于意识—经验活动的分析,就像尼古拉·哈特曼(Nicolai Hartmann)想要做的那样,这样做完全是不恰当的。
黑格尔的经验概念更倾向于“经验”这个词的第二类含义——更确切地说,在消极或积极的意义上,即:形成对某物的经验 ,以至于这个某物得到证实或经验,就是说,它不是最初看起来的那样,而事实上变成了其他东西。但这个它所不是的东西,不是被抛到了一边,毋宁说,这个看起来如此的东西恰恰从属于形成经验之所在,并一道从属于那种使经验得以丰富的东西。当然,形成经验的这种方式在黑格尔那里与随便某种什么事件、用具和人没有关系,那么与什么有关呢?还是标题所表明的:意识经验的科学,所以,经验在意识中形成,这意识是经验活动的客体。只是,标题所言及的“意识的 经验”,按照流俗含义更多地被理解为genetivus obiectivus(宾语属格),那样的解释很成问题。意识的经验并不首先是说,经验对于意识或在意识旁形成,而是说,意识本身就是造成经验的东西,它——意识——“在经验本身中被把握”。意识在什么上面形成其经验,它“必须”借什么形成经验?在它本身上,通过它本身。那么意识还是经验的客体,先前的解释还是正确的吗?完全不对。毋宁说,只是由于意识是经验的主体,而这意识在完全确定的意义上作为绝对知识,唯因其是经验的客体,才可能通过它形成经验而不是相反。假如意识作为主体形成经验——在黑格尔意义上理解的意识和经验——它可能形成的,无非就是作为它自己本身的经验。与此相反,如果人们把意识首先理解为客体,那么,意识就极有可能以不同的方式被经验或描述:对于意识的现象学的经验,这就与黑格尔所意指的“意识的经验”毫无关系了。
因此,意识的经验是“意识关于自身所造成的那种经验”。意识通过自身形成了什么样的经验呢?我们已经捕捉到了一些基本特点。意识首先是相对知识,更确切地说,非常地相对,以至于它对其自己 ,对它此时此地之所是一无所知。它只知道它的对象,更确切地说,只知道它自身中的这种对象,从不知道那样一种相对而立的对象,即对于有关它的知识来说相对而立的对象。一旦知识知道了它的那样一种对象,已经知道了这种情况,即对象的自在是为意识的存在——为-意识-存在(Für-das-Bewutsein-Sein),被意识的存在——这种为……而存在就是知识 。假如意识自己知道了这种情况,即它作为关于……的知识,让对象相对而立的话,对象就失去了其自在的特性并变成了某种其他的东西,变成了为意识的东西 ,成了知识;而这种知识本身作为被意识到的知识,就此变得与以前不同,因为意识简单地融入这种关于对象的知识中。现在出现了知识的另一种形式,先前被意识到的东西,对象的自在,变成了其他的东西。
如果意识本身这样,即自身作为关于对象的知识,并由此同样在这个对象上形成其经验的话,那么,意识必然会经验到,它本身变成了其他的东西。它证实 了其真正之所是,即已经通过直接的,而不是其他所知道的关于对象的知识,证实了其真正之所是。在这个证实过程中,意识首先失去了其最初的真理——它首先或最初由自己所保持的东西。只是,在这种证实过程中,它不仅仅有所失,而且也真的形成了某种经验,它的经验变得更加丰富了,获得了某种真理,确切地说,关于自己的真理。“新的真实的对象 ”对于意识产生了,假如它——意识及其知识——仅仅就是这种经验的对象,那么这就意味着:意识关于知识 的知识,关于这种知识之所是的知识变得更加丰富了。知识通过这种经验越来越探知自己,于是越来越实现它自己,获得其最本己的本质。
这样,按照前两节中分析的经验概念,意识通过自身所制造的经验形成了两方面:消极的一面和积极的一面:在意识通过自身形成的经验中,意识变成其他的东西;但这种自行转化为他物恰恰就是实现自己本身。“而经验恰好就被称为这种运动,在其中直接的东西,无经验的东西,即抽象的东西(相对的东西),无论是感性的存在还是仅仅被思维的简单东西,都自行异化,然后通过这种异化返回到自己,而以此方才表现出其现实性和真理,也才成为意识的财产。”经验被称为一种“运动”,黑格尔在导言中明确说,意识造成这种经验,这种“运动……对它自己……发生作用”。经验就是意识的经验,只有当意识是经验之主体的时候,经验才是可能的。
在意识通过自身形成的经验中,意识必然通过自身形成它的经验 ;它作为这种必然 通过自身形成那样的经验的意识而经验自身,也就是说,经验其特有的本质的必然性,它必然通过自身形成这种经验——由于它本身作为知识本质上不是相对的,而是绝对的——之所以有相对知识,正因为它是绝对的。绝对知识,知道自己纯然作为知识本身,并以这种自身性知道自己作为真实的知识,这种绝对知识就是精神,因为精神就是以自行转化为他物的方式,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在自己旁边存在(Beisichselbstsein)。精神就是这种“绝对的不安 ”,而正确理解了的绝对的 不安,其实不再会有什么“发生”,绝对的不安后来被称作“绝对的否定性”,“无限的肯定”。
在意识的经验中以这种方式超越自己本身而露面、显现的东西,就是精神。在所描述的作为意识之特有运动的经验中——在自我实现的自行转化为他物的过程中——精神达于现象,出现了精神现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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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秦沈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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