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风俗营业的规制与业务适当化等相关法律》规定,洗浴设施、成人旅馆、成人影院、成人录像厅、脱衣舞厅、窥裸剧场、约会俱乐部等与"性"有密切关系的产业,均属于"性风俗关联特殊营业"。众所周知,在日本,"风俗业"就是"性产业"的代名词。
二战前,日本对“风俗业”采取的是一种开放的政策。二战结束后,日本政府根据美占领军的 《废除公娼备忘录 》,颁布 《公娼制度废除之依命通达 》。但是当时日本妓女数量众多,这些人失业后无以为生,因此当时的吉田茂内阁在决定设立 “特殊饮食店区 ”,也就是红灯区 ”,将娼馆聚集于此,登记营业 。
1948年,日本颁布了对后来性产业有着重大影响的 《风俗营业取缔法》 。该法对风俗业的种类、营业许可 、营业时间地点 、行政处罚等进行了规定。但该法本身存在许多不足,日本并没有像这部法律规定的那样,成为一个性产业禁止国 。
这部《风俗营业取缔法》自颁布之日起便频繁修改,短短 25年间就修改了十次,,每一次修改都标志着新的风俗营业种类的产生,从某种意义上都为性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1984年,日本对《风俗营业取缔法 》进行了一次大修改。这次修改,确立了“风俗关连营业”的概念,除了风俗关连营业的形式,新增加了脱衣舞表演、情人旅馆、设店销售出租风俗关连图片和物品。这次修改,也是日本正式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部分性产业的合法地位,从而为整个性产业在日本的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
在日本想进入风俗产业,须向公安委员会提交营业申请,获批后方能营业。申请材料包括名称及住址,法人姓名,营业所在地以及风俗营业的种别便可开业,可谓十分方便。但是这种产业不能开在政府机关、学校、图书馆、儿童福利院附近,同时严禁未成年者进入。
当代日本社会,以"性"为主题的各种"风俗业"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巨大产业链,其传播形式已经多样化、普及化。现代日本风俗业种类繁多,内容丰富,除了"红灯区"外,"援助交际"、"逆援助交际"等受众面也非常庞大。
在 《卖春防止法》中,买淫和卖淫虽然被同时禁止, 但是对买淫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卖淫行为处罚也很轻。只有“以公众看得见的方法,劝诱他人成为卖淫的相对方”的,才可以实施辅导处分,收容到妇女辅导院 进行辅导。只要不是迫使女性卖淫的,都不会受到刑罚的处罚。
在日本,人们并不认为卖春者与买春者是不道德的,反而大多数日本人认为这是他们自己的生活,对社会没有构成危害。不少日本人还认为,娼妓的存在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有一定作用,对于卖春与买春的人给予同情、认可者比例非常大。卖春者也普遍从心理上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妥。
日本历史上的性风俗便非常开放,近亲结婚现象非常频繁,婚外性行为也是家常便饭。日本人对男女私通能持较宽容的态度,在美国占领期间,日本政府还公然招募为美国占领士兵提供特殊服务的"女招待"。
古代日本地少人贫,,吃饭是一个大问题。男性可以通过当武士解决吃饭问题,女性只有通过多生育来活下去。所以古代日本女性野合者极多,性观念也非常开放,不像中国人那样矜持。
日本是一个男权观念严重的国家,男性是处于绝对至高无上的地位,女性则是完全的服从。古代日本男性需要女性成为任他们掌控的玩偶,而日本女性也乐于成为取悦男性的玩偶,所以今天日本AV产业的兴起,跟这一点也是有联系的。
中国人自古以来受到儒学思想浸染,讲究的是禁欲文化,强调“性”是私密的东西,不加约束的“性”,是违背道德的。程朱理学更是要求人们要压抑内心的性欲,不能随意表现出来。而日本人崇尚自然,认为性是一种自然生产力,因此在男女两性问题上很少加以禁忌和规范。
性产业在日本有着悠久的历史,从奈良时代的“游行女妇”到二战的“慰安妇”,延绵一千多年。日本的《卖春防止法 》虽然明令禁止卖买淫,但丝毫不规定对买淫的处罚 ,这实质就是对买淫“合法性 ”的默认 。
日本普通民众普遍认为,要根绝卖买淫现象是不可能的,风俗业能保持其安逸的私生活空间,丰富其业余生活,减轻工作压力,提高生活质量 。
渡边淳一在《男人这东西》书中,讲男人真实的一面,就是在看脱衣舞时,探出身子一齐发出“哦”的惊叹。日本男人如想在性的方面磨练自己,或不愿压抑冲动而扭曲了自我,那么他首先考虑的,就是花钱购买性服务。
东京的池袋、上野、涉谷,以及六本木、赤坂、目黑等地,一到夜晚,一间间玲珑小巧的酒吧便泛着霓虹灯的光亮。在幽暗的灯光下,女人柔和的笑声变成了音乐,烟雾从她们的手指上缭绕着,陌生的男女在阴翳中摇晃。这些酒吧一家紧挨着一家,它们的名字不是叫“雅”,便是叫“樱”或者“紫罗兰”。妈妈桑们在斗智,小姐们在拼姿色,大家都遵守着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不是你的你不要抢,是你的你不要让,这也是日本风俗业的有序潜规则。
总而言之,日本风俗业历史悠久,大多数人对性交易行为并不排斥,能够宽容与接纳它的存在。所以在对卖春行为普遍打击力度很大的东亚地区,日本是个另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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