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许昌市出台《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在公共场所进行广场舞、唱歌等活动,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夏季每日21时至次日6时、冬季每日21时至次日7时,禁止进行以上产生噪声的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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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场舞快速发展,跳广场舞已经成为很多城乡老年人的重要休闲娱乐生活。但与此同时,跳广场舞音量较大,噪音污染严重,饱受诟病,各地不时发生广场舞大妈与居民冲突事件,甚至发生恶性案件。许昌市以立法形式规范和约束跳广场舞行为,这是必要的补位,有助于让跳广场舞回归文明轨道,可以让老年人更欢快地跳广场舞。

按照许昌市的立法规定,不论在什么时间段,在公共场进行广场舞、唱歌等活动,都不能我行我素,不可以锣鼓喧天,必须控制音量,拒绝噪音污染,不能干扰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换句话说,只要是在公共场所跳广场舞,不论何时何地,都不能影响到其他人,这个规定符合大众的诉求,没有任何问题,大众不要误以为晚上9点之前跳广场舞就可以制造噪音。

实际上,对制造噪音的跳广场舞市民予以处罚,这有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实际上,也只有配套处罚措施,才能倒逼人们遵守相关规定,跳广场舞时要顾及到他人的感受。

但是,许昌规定晚上9点之后禁止在公共场所跳广场舞、唱歌等文体活动,这在笔者看来,时间点设置的稍微早了点,与市民生活作息时间不太相符,需要商榷。

在寒冷的冬天,规定晚上9点之后不准跳广场舞、唱歌等,这对市民而言几乎没有影响。因为在寒冷的冬天,一般在晚上9点之前就结束跳广场舞等户外活动,很少有老年人在晚上9点之后还在公共场所跳广场舞。但是,在夏天就不一样了。夏天的晚上9点之后,很多城市广场仍然处于一片热闹的夜生活之中,既有不少老年人在公共场所跳广场舞,也有不少年轻人在广场上高歌一曲。晚上9点之后不得在公共场所跳广场舞、唱歌等,这会直接影响市民在夏天的夜生活。

总之,立法规范跳广场舞活动,惩罚广场舞噪声污染,方向没有错。但晚上具体几点之后禁止市民跳广场舞,还应多征求市民意见,要充分考虑到市民夜生活规律,可以稍微往后推迟一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