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近日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届满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有网友指出,该规定意味着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去领证视为不离,提高了离婚的难度,设置冷静期没有必要;也有网友认为,离婚冷静期可减少冲动离婚的概率。
#离婚冷静期有必要吗#?
怎么说呢,结婚是越来越容易了,离婚是越来越难了!
本律觉得“离婚冷静期”对于“冲动型离婚”人群确实有一定的缓解意义,但是对于已经决意要离婚的夫妻确实有增加了等待成本和痛苦。
而且,对于一些好不容易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夫妻,离婚冷静期很可能带来新的变数,最终导致不得不采取诉讼离婚的手段。甚至,有的夫妻可能干脆就直接走诉讼离婚这条路,这大大增加了离婚法官的工作压力。当然,却增加了离婚律师的收入!
所以,本律始终认为,增加“离婚冷静期”不如增加“结婚冷静期”,更能降低离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