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驴友”隔一段时间就会登上热搜,这种热搜的出现大多数伴随着失联或者死亡。那个25岁的河南男孩儿李凯洋独自踏上可可西里无人区,最后网上爆出失联。再往前,2016年,一个广州女孩儿在新疆喀纳斯徒步失联。
根据中国登山协会“登山户外运动事故研讨小组”不完全统计:
2017年,我国户外运动共发生事故289起:受伤107起、死亡35起、失踪7起。
2018年,我国户外运动共发生事故348起:受伤115起、死亡40起、失踪4起。
就在3天前,新闻网爆出有10多名驴友到黔西县素朴镇水西洞一未开发的溶洞探险与外界失联,疑似被困。值得注意的是,这10多名驴友无视当地政府在洞口的警示牌,撬锁进入溶洞。搜救行动早在三天前就已经开始,目前还未有救出被困人员的消息传来。
驴友从最起初的受到追捧到近几年愈发偏离正确的驴友轨道,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热爱不代表盲目乐观
人人都向往徐霞客那样的经历。一生志在四方,足迹遍及今21个省、市、自治区 。"达人所之未达,探人所之未知" ,所到之处,探幽寻秘,并记有游记,记录观察到的各种现象、人文、地理、动植物等状况。
这种带有冒险意味的旅行,会带给人们超越极限的刺激和极大的享受。但是,似乎极少有人注意到,徐霞客的游历,并不是单纯为了寻奇访胜,更重要的是为了探索大自然的奥秘,寻找大自然的规律。他在山脉、水道、地质和地貌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都取得了超越前人的成就。
到了近代,史前驴的诞生,是打开了后来驴友探索之路的诞生,再到引路驴,完善了野外探险的各种条件,再往后,关于野外探险者,出现了各式各样得称呼。
但是无一例外的是,他们的特征又是如此相近,踏上冒险旅行的人,本应该是最有爱心的人。他们热爱自然才进入自然,只有深入,才懂得如何敬畏生命。他们在广阔的自然生活中获得了最珍贵的热爱和珍惜生活的心。探险过程中互相帮助的精神,也更让他们体会到人与人交往的真谛。他们是爱这片大地,所以才要如此热切地去了解这片土地。
可是,这种热爱和敬畏,逐渐变了味道。仿佛人人都可以称呼自己为“驴友”,背上行囊,独自上路,就可以完成一场灵魂的升华。
旅行路上,永远不要高估人性的善和低估人性的恶。想想《黑暗侵袭》中那六个去溶洞探险的人,在面对生死的危急关头,人性中关于恶的那一面会被无限放大。
还有一点是必须要提到的,那就是对自己能力的盲目乐观。总认为人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这种思想会衍生出非常恐怖的轻率。就像新闻中这十多名驴友,不顾警告牌,撬锁进入。
要知道,驴友们常常去的地方,是无人区,或者是还未开发的景区。那里的地理环境不明确,荒无人烟,野兽横行。
在那里探险,需要对相关领域知识有足够的了解,从野外生存到意外处理;还需要足够、专业的设备。
即使这样,意外和危险都会随时降临,即使是登珠峰的登山队员、穿越罗布泊的彭加木和余纯顺、独自扬帆出海的郭川。他们都是属于最专业最顶尖的“驴友”,但他们,同样会遭遇不测。
专业的驴友都是如此,靠着头脑发热就去探险的人又岂能成为幸运儿?要知道,死亡就如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可能落下。
“驴友文化”的过度鼓吹
现如今,“驴友”这个词被过度滥用,“驴友文化”在网络上、书店中被鼓吹地类似于毒鸡汤。打开手机短视频,或者一些杂志上,那些穷游、旅行过程中的天高云淡被放大,吸引一众观者的瞩目很神往。
谁不喜欢“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琢”,谁又能受得了人生需要一次疯狂的蛊惑?正是因为这些媒体导向的歪曲,将本是一个小众旅行的群体放大化,可是,这些人却故意隐去了穷游或者野外探险的危险。更不会告诉人们这种如何应对探险过程中的危险。
就像之前一对情侣,租车去四川彭州九峰山,任何登山设备都没带,就那样轻装开启旅途。两个人在登山途中双双坠崖。
导致这场意外的短视频中一些账号鼓吹它为“神圣奥妙之区,道佛共享之地。”而现实是,九峰山尚未开发,山内具体情况并不明朗。这些账号没有指出过登山的危险和需要专业人员的陪同。
只是一味地宣传那座山的奇妙幻境,可是,踏入人间仙境需要代价,并且代价有可能是生命。
针对这种盲目跟风的驴友现象,因为环境的制约,也使得救援工作困难且艰险。这也是近几年驴友受到抨击最多的地方。
救援失联驴友,无偿该不该变为有偿?
每每在网络上报出救援失联驴友事件时,舆论从起初对驴友安危的关心,渐渐转变为对驴友因自己不负责而消耗公共救援资源的指责,甚至出现了“不作死就不会死”、“浪费我们纳税人的钱”等很刻薄的批评。
也可以理解舆论中这种声音,近几年出现的驴友失联,大多数都是因其本人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低估了环境的危险性而亲涉险境,这的确是一种非常不可取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一种亵渎。
就拿2016年7月,19名驴友秦岭穿越时失联求助举例,根据事后计算,参与本次救援的车辆约为36辆左右,参与救援人员至少超过100人。
关于“户外运动事故的救援是否有偿”这方面的大讨论也从未停止。
有些人认为,对这种突发的、人为的户外运动事故的救援,耗费的资源过多,是一种不正当占用国家公共资源的表现,被救方应该“买单”。他们认为,公共资源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保障公共安全利益,但对于类似“户外事故”的私人救援,是公共资源对公共安全需求的‘脱岗’,是不应该的。
而另外一种声音则认为,户外事故的救援不该由被救方“买单”:利用公共资源是公民的合法权益,可以对“违规探险”者罚款,但不能对被救方收费。他们认为,对公共资源的利用,不分公私,只要纳税了就有享受的权力。他们担心,如果“救援收费”之门一旦打开,谁来收、收多少是否有标准?遇险时是否有人会因费用问题,而有所顾忌不敢求助?救援方如果面临“一方有偿、一方免费”情况时,又该如何选择?
虽然现在关于户外事故是否该付费还未有定论,但是,在2019年6月,北京民防浩天志愿者救援队队长孙志勇接受采访时曾说:“我们属于纯公益性质的民间应急救援队,是不收费的。”
“我们不希望驴友因为害怕被收费而犹豫报警,那样只会增加我们的救援难度。我们希望遇险驴友能够第一时间报警,这也有助于我们的及时救援。”
一群可爱的英雄们,才是那群真正热爱和敬畏的生命的人。
鲁迅曾经说:“浪费别人的时间,就是在谋财害命。”而这种不理智甚至是以身犯险的行为,不仅仅是浪费别人的时间,而是枉顾于他人性命,比谋财害命更加危险。
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搜救者都不希望任何人在探索的过程中出现意外。所以,在我们准备踏上一段未知的旅行时,请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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