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宏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
经中共格尔木十三届市委第131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刘宏伟同志任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于永斌同志任格尔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2020年11月26日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东邦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
接中共格尔木市委通知,根据干部任职试用期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决定:
王东邦同志任格尔木市温泉水库管理所所长;
刘宏伟同志任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樊红红同志任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翟井光同志任格尔木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曹志军同志任格尔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副主任;
曹立权同志任格尔木市财政局信息中心主任;
崔秀菊同志任格尔木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2020年11月25日
编辑|小杰
审核|张小兰
终审|老梁
来 源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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